发布日期:2012-02-21
信息来源:
本报2月20日讯(见习记者 王海军 记者 盖幸福)今天记者获悉,济南职业打假人纪万昌状告新郎希努尔问题休闲西装一案,将于明天在历下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
2010年12月1日,纪万昌在泺源大街希努尔男装专卖店买了20套“新郎希努尔”休闲西装。记者看到,在该休闲西装的领口标识上标有:面料95%羊毛、5%羊绒,里料100%涤纶。纪万昌出示的中国商业联合会轻纺商(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中,实测数据为:面料99.6%羊毛、0.4%聚酯镀膜丝,里料54.9%涤纶、45.1%粘纤。纪万昌认为希努尔用成本低廉的原料代替了部分高价原料,属于欺骗消费者,遂要求相关企业给予赔偿,并召回全部同批次产品,并通过媒体公开道歉。
记者在纪万昌提交给法院的民事起诉状复印件上看到,纪万昌起诉理由为“新郎希努尔休闲西装面料、里料均为不合格产品,掺杂掺假,欺诈消费者。被告作为上市公司,作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拥有者,生产不合格产品,欺瞒消费者,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纪万昌同时还提出另外的证据,以证明新郎希努尔该款产品属于非法销售。他表示,按照《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未经检验不得销售。据他调查,西装产品对应的商品检验机构山东省纤维检验局,目前尚没有该产品的面料质检报告。如果在开庭前,新郎希努尔提供不出该款服装的质检报告,那么可以认定他们属于非法销售。
据了解,厂商承认该批次新郎希努尔休闲西装在用料上确实存在问题,但是拒绝纪万昌提出的除货款外赔偿10万元的维权要求处理意见,双方陷入僵持。纪万昌于去年12月8日将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据了解,此次纪万昌诉讼请求中,要求退回33960元货款,并索赔货款的一倍赔偿。本报记者就本次案件采访了泺源大街希努尔男装专卖店员工,均表示对此事不知情,在采访厂家一位姓李的经理时,他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需要了解什么可以关注网络相关报道,具体就等待庭审结果。
关于案件的审理结果,本报将持续关注。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