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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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农民工、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辟多条涉弱势群体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对于涉及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赔偿金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和优先司法救助,将司法温暖第一时间送到弱势群体身边。
去年9月济南中院开设兼顾办案、服务、监督等功能为一体的“网上法院”。当事人只需坐在家里轻点鼠标,登录济南两级法院的“网上法院”,就可以不出家门进行网上预约立案、查询案件进展、接收法院文书等。
为确保经济上确实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济南中院积极出台司法救助操作规程等文件,及时为其办理减、缓、免诉讼费。同时,与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了《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并设立执行救助专项资金。
对于当事人因年龄较大或患病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到法院参加诉讼的,济南中院还通过提供诉前调解、上门鉴定、到家开庭、先予执行等措施,最大限度为他们提供方便。济南中院通过在立案、审理和执行各个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了涉弱势群体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信息来源: 人民法院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