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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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长清区关工委充分发挥“五老”作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全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相比前几年已由快速增长到明显下降,校园“零犯罪”学校的比例已达到100%。学校周边环境得到了综合治理,全区的青少年教育环境进一步优化,广大青少年的学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五老”参与
将法制教育融合到学校德育工作中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在校学生的必修课。他们结合各学校工作实际,组织“五老”法制教育宣讲团深入校园,积极配合学校德育工作,参与到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近几年来由“五老”举办法制教育报告近百场,受教育青少年达6万余人。特别是近两年来,进一步加大了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力度,组织开展了“百案释法进校园”活动,开展报告会、法制图片展、学法用法征文等20场次。同时,结合各种法制教育活动,组织“五老”参与到各学校开展的“法制在我心中”等主题活动中,以身说法、以案释法,还通过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形式,为学生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五老”带头
将法制教育融入革命传统教育中
“五老”是革命传统的宣讲员,带头在革命传统教育中融入法制教育,在法制教育中灌输革命传统教育,使两者相互补充、效果双收。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活动中,他们组织关工委的老同志编写了《长清革命斗争史选》(抗日篇)和(解放篇),两本书中涵盖了大量的法制知识,与革命传统教育结合起来,共印刷了13000多册,免费发放给了全区各级关工委和中小学校,供学生们阅读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年来他们在各中小学校举行革命传统教育报告20多场,通过“五老”的精心编排、带头宣讲,青少年在受到了革命传统教育的同时也接受了良好的法制教育。这样的法制教育内涵更丰富,效果更理想,基础更扎实,途径更宽广,形式也更多样,更为青少年喜爱。
“五老”宣传
将法制教育贯穿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
“五老”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员。他们把法制教育贯穿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教育青少年恪守基本的道德规范、遵守基本的法律制度,自觉践行“八荣八耻”,遵守法律法规,明辨是非、防微杜渐、遵纪守法、远离犯罪。通过“五老”的辛勤宣传,青少年的爱国热情进一步高涨,集体主义思想明显增强,文明行为习惯蔚然成风。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区青少年积极向灾区捐款捐物3万多元,此外,还自发组织了12人的抗震救灾志愿服务队,深入灾区开展服务。在全运会、园博会期间,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服务两大盛会、展现长清青年风采”成为长清青年自觉的行动,共有6100多名青少年参与到全运会和园博会的志愿服务中来,展现了长清青少年的风采。
“五老”协调
将法制教育延伸到家庭教育中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每一位“五老”的心愿,家庭教育中法制教育的缺失,“五老”看在眼里,急在心里。长清区关工委通过积极协调教育、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通过家长培训班、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家长对法律常识和教育知识等方面的认识,引导家长不仅要科学的教育孩子,还要教育孩子学法、守法。帮助家长走出“重养轻教”、“重智轻德”、“重利轻义”、“棍棒之下出人才”的误区,使家长们不再采用刻板、生硬的说教,而是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真正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2009年,长清区关工委共举办家庭教育讲座10多场,受益家长近万人。乐天小区是目前全省较大的农民安置小区,居民虽然身份变成了市民,但总体素质不高。他们协调有关单位在乐天小学建立了家长学校,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教育,提高了家长的基本素质,增强了遵纪守法的意识,实现了“老少携手、共同进步、互相促进”的局面。使整个小区呈现出遵纪守法、家庭和睦、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本报通讯员)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