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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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平阴县举办宣传贯彻《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期培训班。平阴县领导刘业朝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为深入贯彻《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加强对有关法律贯彻实施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全面提升全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掌握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平阴县举办《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培训班,培训要求参训学员要从高起点和深层次理解举办此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重要意义;要做到学以致用,切实提高自身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执法为民,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学有所获,学以致用,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实效,培训班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行组织培训,使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懂法,会用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此次培训由平阴县法院副院长刘勇、平阴县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元德授课,各镇(办事处)分管领导、法制工作负责人和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法制科长100多人参加了培训。
信息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