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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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杨厚福)发现公路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线索,快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吧!记者今天获悉,我市交警部门鼓励市民有奖举报公路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将在最短时间内依据举报线索进行查处。
日前,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分别下发了《关于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根据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对“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鼓励广大群众提供公路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线索,对查证属实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先并未掌握的,经依法查处后,对举报人予以相应奖励。
举报途径:群众可拨打122报警电话;或者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举报电话:0531-88958783;来信可寄到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897号,邮编250014。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举报时登记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奖的,视为自动放弃。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