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结婚照片竟是“截屏”婚礼新人怒上法庭

发布日期:20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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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人生的一大喜事,而王峰(化名)的婚礼确给他带来了一场官司。事情还要从今年四月份说起,家住历城区的王峰为了给自己的婚礼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精心挑选了一家婚庆服务部为结婚典礼进行拍摄。结婚当天,婚庆服务部按照约定时间准时到达结婚典礼现场。婚礼结束后,王峰也及时支付了全部婚庆费用。事后,当王峰和爱人去婚庆服务部领取照片和录像时,工作人员只给了他一张录像光盘,而当天的结婚照片却没有拿到。经王峰多次索要,婚庆服务部最后却给了他一张照片光盘。经验证,光盘上的照片大多是婚庆视频截图,有的还模糊不清。王峰看到后很是气愤,于是找到婚庆服务部,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王峰将婚庆服务部起诉至历城区法院。
历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婚礼现场照片是一种特定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其形成需要特定的时间、空间及人员等诸多因素,不能再现,不能复制,不可替代。婚庆服务部提供的照片为视屏截图形成,致使王峰不能获得真实的影像,婚庆服务部应当对王峰做出赔偿。经法院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合议,婚庆部一次性赔付给王某经济加精神损失2800元,案例顺利终结,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报通讯员 谢书波 胡明明)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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