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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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每月一次的学习讲座,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作了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弘扬法治精神》的报告。目前,我市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推动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其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