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济南中院审监庭:

让“骨头案”在调解中化解

发布日期:201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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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是诉讼的最后一道关口,因为“诉讼时间长,矛盾尖锐,审理难度大”,一向被称作“难中之难”。再审案件也能调解?
济南中院审监庭给出了一个答案:2009年以来,该庭再审案件的调撤率一直保持在23%以上。
如此之高的再审案件调撤率,折射出该庭司法理念上的探索与创新:积极鼓励法官调解结案,追求最佳办案效果。
多年前,严某与村委会签订了果树承包合同,承包期为30年。2年前,村委会以严某两年没缴纳承包金为由,单方终止合同,欲另行发包,由此引发诉讼,严某要求继续履行果园延包合同。因为土地延包的情况普遍存在,此案具有代表性。案件在审理期间,当事人多次集体越级上访。此案实质争议是延包协议是否有效。再审期间,办案法官了解到本案的关键不在于如何适用法律,而在于平衡考虑农民的利益与农村集体的利益。如果就案办案,很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于是,办案法官多次与办事处、村委会沟通,亲临现场勘察情况,找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延包协议继续履行,一起影响农村稳定的果树承包纠纷得到了解决。
2010年初,济南中院审监庭制定了《再审案件审判流程规则(试行)》,把民事调解纳入办案流程的一个必经程序,确立了“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多元化调解”的工作思路,从调解案件的范围、调解责任的主体、调解重点案件的指引等环节,都纳入制度化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再审案件调解工作。“在经历过一、二审相对较长时间的诉讼之后,当事人提起申诉,请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这其中无论什么原因,当事人心中的火气都很大。所以我们要勇于挑战,把再审变成提高司法水平和展示良好司法形象的平台!”济南中院审监庭庭长韩刚满怀信心地说。(本报通讯员 祁云奎 郭秀梅)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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