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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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 周历 通讯员 王顺民)平阴县孔村镇农民吴仁最近涉及一桩生意上的官司,然而在他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同时,还收到了一份印着平阴县法院全体法官名字的“法官名录”。原来这是该院落实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而采取的一项创新。
该院将全院的法官名单打印成表格,随着立案送达当事人,只要当事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法官,即可予以标示。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标示出的法官,就不能参与该案件的办理。案件办理法官只能在当事人双方均未作标示的其余法官中予以选择。此举被群众形象地称为当事人“否”法官,有利于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增加了群众对于案件审理的信任度。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