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好交警匡扶法律正义 肇事者机关算尽终被捉

发布日期:2011-11-11

信息来源:

人民网济南11月3日电 近日,济南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死者家属主动提出放弃查找交通肇事者的前提下,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组织办案民警连续奋战两昼夜,寻证人搜证据,在充分掌握情况后,于11月2日将肇事逃逸者郭某利缉拿归案,快速侦破了“10.3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交通肇事逃逸者郭某利虽然机关算尽,意欲侥幸逃避责任,但最终还是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果断立案 敢于担当

10月31日15时,商河县龙桑寺镇一村支部书记杨某来到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报案称:昨天17时30分左右,村民杨某金骑自行车在省道316线龙桑寺镇镇政府驻地西侧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当场逃逸。据杨某讲,事发后一过路行人打了120急救电话,救护车赶来时他和六、七个村民也赶到了现场,当时杨某金还能说话,看样子不太碍事,加上肇事车也跑了就没有报警,可到了医院后人越来越不行,伤势逐渐恶化,今天中午11时左右经抢救无效死亡。

分管事故处理副大队长张恒平要求抓紧立案、迅速侦破。办案民警张庆延、张丙泉及时赶往医院查询情况,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田正辉带领民警陈宜学赶往龙桑寺镇勘查事故现场,寻找破案线索。10月31日16时30分,去医院的民警传回消息,遇难者家属感觉破案线索渺茫,主动提出放弃查找肇事者,要求立即办理手续对死者进行火化,并表示不再要求交警对死者做尸体检验。此时,去事故现场的民警正在认真细致的勘查现场,查找是否有遗留物,并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询问。由于事发时间已过去近24个小时,现场除仅有的一块凝固的血迹外,别的查找不到任何破案线索。

商河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国栋听到汇报后,对该起事故侦破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办案人员耐心做好遇难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尽快组织对遇难当事人进行尸检;同时要求办案民警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全心全力查找破案线索,不能放过哪怕一丝能够破案的希望,坚决维护好法律的正义,力争尽快将肇事逃逸者缉拿归案。

全力摸排 峰回路转

10月31日深夜,商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公室里灯火通明。张恒平副大队长主持召开碰头会,着重研究部署对该起事故第二天的侦破方向。经分析汇总,大家一致认为虽然在事发现场查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但考虑到事发时天刚渐黑,路上应该有知情者,决定重点扩大排查、走访范围,尽力寻找能提供线索的目击证人。

11月1日一上班,办案民警兵分两路,对事发地周围村庄进行走访。俗话道:“功夫不负有心人”。11月1日下午传来好消息,找到了一目击者,并能说出当时肇事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目击者说:肇事者骑一辆外形为小弯梁的二轮摩托车,车牌号是鲁MNC8##,肇事后驾驶人没停车就沿路向东跑了,由于夜色渐浓,没能看清肇事者的样子。经核查,鲁MNC8##牌号摩托车车主是惠民县石庙镇郭某利,但该牌号注册摩托车是一辆奔达125跨骑式摩托车,与目击者所述的小弯梁摩托车在外观上有较大区别。

办案民警立即赶往惠民县石庙镇,在当地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很快就来到郭某利家中。郭某利面对民警的盘问拒不承认有交通肇事的经历,但细心的民警发现其家中奔达125摩托车上积满灰尘,并且未悬挂号牌。经细致检查对比,该车应悬挂的号牌就是鲁MNC8##。虽然郭某利拒不承认有肇事经历,且一再声明号牌丢失,但办案民警觉得事出蹊跷,不排除郭某利的肇事嫌疑,决定将郭某利带回商河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铁证如山 低头认罪

11月1日夜,商河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公室里灯火通明,这对办案民警来说又是一个不眠之夜。办案民警一边对郭某利进行以案说法的耐心教育,一边及时收集、补充证据,郭某利虽然一直心存侥幸、百般抵赖,拒不交代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但随着对郭某利调查询问的逐步深入,在大量证据面前,其肇事嫌疑越来越重,郭某利越来越难圆其说。经过一夜的说服教育、斗智斗勇,11月2日凌晨5时,郭某利的心理防线最终崩溃,对其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据其交代,10月30日郭某利无证驾驶悬挂鲁MNC8##号牌的钱江两轮摩托车(外形为小弯梁,系挪用家中奔达125摩托车牌照)从家里出来到商河县贾庄镇收购树苗,下午16时左右骑摩托车回家,当由西向东行至龙桑寺镇西侧时天已渐黑了,便开亮大灯继续前行,突然发现前方顺行有一个人推着自行车,赶紧向右打把,可是摩托车左侧还是刮碰到了自行车,一下子把自行车和行人都刮倒了,当时郭某利很害怕,没停车就骑摩托车跑回了家。

原来,郭某利家中有两辆摩托车,一辆奔达125两轮摩托车有牌照,登记牌号就是鲁MNC8##,出事当天郭某利骑的是钱江两轮摩托车,系挪用了家中奔达125摩托车的号牌。出事后,担心交警进村调查,郭某利“急中生智”便悄悄把肇事摩托车推到同村的姐姐家中,并于当夜悄无声息的把鲁MNC8##摩托车号牌扔到了村南边的水沟里。窃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毁灭证据或许就能侥幸逃避法律的制裁,殊不知被商河交警一路追踪,很快便追查到了自己头上。正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因必有果,犯事必被捉。

11月2日上午,办案民警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带郭某利指认现场,并指认毁灭证据、丢弃牌照的具体方位。郭某利所在村村南有一条新开挖的开发沟,郭某利就将牌照丢弃在这条沟渠中,办案民警克服重重困难搜集打捞证据。这条开发沟呈倒“凸”字形,两边稍浅,中间水深却近3米,由于天气已冷,人无法下到水中打捞。在试用了一些方法无效的情况下,通过一位常年以捕鱼为生的当地群众的帮助,民警张丙泉亲自上到捕鱼船上用竹竿采用“地毯式探雷”的方法探寻被抛在沟渠里的机动车牌照并成功打捞出该重要物证。真可谓大海捞针、费劲周折。在两地警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人证、物证俱全,快速圆满地侦破了“10.3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目前,郭某利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郭某利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刘志海) 

信息来源:人民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