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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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展示最新配备的“捕获器”。(记者 崔健 摄) 本报11月10日讯(记者 刘晓群)不是周末时间,竟然也有不少酒司机!昨晚,在交警部门的夜查行动中,有不少大胆者落网。这也是交警部门新配备的29件查酒驾装备的首次演练。“邮电新村附近有一辆白色富康轿车车速很快,高速拐弯,又一个急刹车停在了路边,轮胎和地面发出巨大的摩擦声,司机很可能涉嫌酒后驾车。”在昨晚8点开始的行动中,市中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孟令宝接到一举报电话。交警赶到时,该车司机刚刚将车发动准备离开现场。经检测,该司机血液内的酒精含量达到190毫克/100毫升,超出醉驾标准一倍多,属于严重醉驾。他将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暂扣驾照3到6个月,另处500元至2000元罚款。 昨晚,交警现场执法也增加了29件“给力”新帮手。伸缩抓捕器,可在2米至1米间伸缩自如,平时放入汽车后备箱一点也不占空间,一旦有酒司机想逃跑,可用其卡住对方小腿,同时又不伤人。一台警情红外线记录仪,可以360度拍摄车外的情况,警车一启动就工作。此外,警车后备箱中的酒精检测仪器专用箱,有呼吸检测仪、微型打印机、呼吸吹管等,勘查现场急救箱里有手动发电筒、绷带、胶带等急救用品。后备箱里还配备了便捷式伸缩隔离墩、防弹背心、灭火器、夜间指挥棒、警戒带、破轮胎器。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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