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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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交警大队民警在对涉嫌超载的车辆进行检查。 (记者 崔健 摄)
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刘晓群 实习生 牟彤)今天是全省“三超一疲劳”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记者跟随历下、市中、历城交警部门,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点旅游线路等辖区主要道路为重点,开展统一行动。
9日上午,历城区交警大队大桥中队执勤交警来到历山北路与二环北路交界口地带,此路段地处大型物流配货中心,又处济广高速通行路段,属大中型货车、客车通行的重要路段。而此路段没有设立监控设施,更容易让诸多司机“钻空子”,极易发生超载、逆行、无牌上路等违章现象,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上午10时左右,车辆通行进入高峰时段。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小型货车被执法人员扣住。经询问,该车载重量为1.8吨,但其载货的两方木材一方就有1吨以上,属于轻度超载。司机听后显得非常委屈,一再声称自己并没有超载,执法交警现场带其过磅称重,测出结果为超重200公斤左右,应按照超载30%以下进行处罚。
不到5分钟的时间,又有一辆拉载铁皮与添加剂的小型货车被拦下。经审查,该车额定载重量只有800公斤,而几桶添加剂所标注的克数已经超过了500公斤。司机坚持没有超载,也被大队执法人员带到称重处过磅,发现竟然超载了700多公斤,属于超载50%以上的严重超载行为。交警马上勒令其卸货扣车,按照相关条例处罚金,扣4分。
历下交警大队集中在开元隧道东口设点检查过往的7座以上小客车。一个半小时查获超员违法行为13起,处罚大货车违法进市6起。其中一辆核定载客9人的金杯面包车,竟然满满挤下了20个人。车上20人均为农民工,准备到二环东路旅游路向东不远的工地去干活,驾驶员本来以为这么早出来绝对不会有问题,没想到还是被查住,驾驶员刘某某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记者获悉,交警部门严把出站、出市、高速出入口、过境“四关”,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做到逢车必查,做到不消除安全隐患绝不放行。对查获的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罚驾驶人,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卸客转运。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将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