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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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近日,有23人因在商场超市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而被济南警方行政拘留。据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有关人员介绍,在山东省其他地市,也有个别烟民不听劝阻而被警方拘留。
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2009年5月1日实施的《消防法》明确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加油站、加气站、大型商场超市、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仓库以及大型家具和建材市场等,都属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对在这类场所抽烟的,以前一般予以警告或罚款,但是警示效果并不明显,一些人明知故犯,有的心存侥幸。”这位工作人员说。
“拘留抽烟者不是小题大做。”济南公安消防支队这位工作人员说,在大量火灾中,吸烟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烟头表面温度可达200℃至300℃,如果遇到易燃气体、液体,很容易引起燃烧或爆炸。
据介绍,被行政拘留的23人中,大部分人是明知故犯。
碰撞
惩罚有助提高守法意识
当人的行为自制力不足以自觉接受社会准则和法规约束时,必须通过外力强制执行。通过惩罚让违规者明确个人与社会、行为与责任的关系,从而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减少社会危险。(济南市民 刘宏)
把握尺度就有执行力
对吸烟者警告好执行,拘留难度大,所以各地都比较谨慎。加上部分烟民防火意识淡薄,力度上往往失之于弱。只要把握好尺度,还是能够很好地执行。(泰安公安消防支队 王广乾)
执法不要失去人性化
拘留在危险场所的吸烟者,按照法律规定这没有错,不过要注意执法方式和尺度。吸烟人是一吸烟就被拘留,还是不听劝阻才被拘留?这一定性很重要。执法不能由于太严格而失去人性化。(济南市委政研室 马磊)
公共场所吸烟也要严查
公共场所禁烟为什么迟迟执行不了?就是因为我们的禁烟法规弹性太大,执法不够严格。烟草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太大了!公共场所禁烟,也需要这样的勇气和手段。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