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1-02
信息来源:
人民调解员走进直播间现场调解纠纷
我市人民调解组织始建于建国初期,目前全市已建调委会5279个,其中村居调委会4819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38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248个,区域性调委会59个,其他调委会9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7936人。
围绕维稳重点开展人民调解。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市司法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年度维稳重点,及时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通知》、《关于积极参与全市“治安落后区域整治会战”工作的通知》、《关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校园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组织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组织深入社区村居,积极参与社会热点问题和矛盾的排查化解,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在做好经常性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实行村(居)每半月、乡镇(街道)每月、县(市、区)每季度、市每半年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制度,在元旦、春节、三级两会等重要时段集中开展大规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调查分析、重大矛盾纠纷报告、纠纷调解督办制度,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联动联调和考核奖惩等机制,不断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机制。
不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市司法局根据社会形势和矛盾纠纷的发展变化,不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在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调解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土地承包、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医患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32060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6.4%,履约率95.1%,防止民转刑案件359起1411人次,防止群体性事件31起1540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76起107人次,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的持续稳定,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