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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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 周历 通讯员 王顺民)平阴百姓打官司可以自由选择办案法官了!前不久,平阴法院推出新举措,今后凡到平阴法院立案的民事案件当事人,都会得到一张法院全体法官的名单,当事人可以根据对法官的了解,自由选择承办案件的法官。
过去诉讼到法院的案件,都是由法院按一定程序确定承办法官,案件当事人基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如今这一传统在平阴县法院得到颠覆。据悉,在过去,由于当事人对法官不了解,或受其他因素干扰,在当事人不能完全满足自己要求时往往会怀疑法官的工作。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平阴法院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将民事案件作为试点,把全院所有法官名单进行公示,到庭立案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选择承办法官。若当事人对方不能提供法官应该回避的理由,即由该法官承办案件。这一制度实施后,已由近百名当事人选择了自己信任的法官办理自己的案件。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