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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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商河县人民法院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把打造“文明、和谐、为民、公信”司法之窗作为工作目标,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09年商河县人民法院先后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商河县委、县政府分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和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并记集体三等功。今年又投资200余万元改善基层人民法庭的诉讼环境和办公条件。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力打造“文明司法之窗”。一是完善服务设施,改善诉讼环境。各基层法庭设立专门的立案接待室,配齐等候座位、饮水机、书写桌、便民服务箱、擦鞋机、宣传栏等便民服务设施;通过LED屏幕实时播放天气预报、时政新闻、法律常识、开庭信息等便民信息,创造温馨便利的诉讼环境。二是加强文化建设,营造文化氛围。使用缓解群众心情、法官压力的背景音乐播放系统以及配有“和”字图样的圆形和解室,营造“和为贵”的平等诉讼环境,促进案件和解;建立廉政文化长廊,促进法官廉洁自律,增强当事人信任感。三是强化司法礼仪,树立良好形象。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法庭干警文明礼仪的专业培训,制订司法礼仪考核规定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培养干警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人民法庭良好形象。
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力打造“和谐司法窗口”。一是创新“判前调解与判后释疑”工作法。案件判决前,由专门的“判前调解组”进行调解,通过易人调解化解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的误解或“成见”,增强案件审判透明度;根据实际情况对判后案件进行释疑解惑,由案外资深法官释法明理、以案说法缓解当事人抵触情绪,引导其正确对待判决结果,最大限度避免案后矛盾激化。二是探索建立“六位一体”调解新模式。依托综治部门构建人民法庭、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派出所、管区、村级调解委员会相互协调、共同参与的“六位一体”调解机制,建立分级调处、定期排查、信息通报、工作交流、案件回访等配套制度;1-7月份,先后化解诉前纠纷190余起、诉讼纠纷100余起、群体性纠纷3起,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和基层。三是加强基层法庭安保工作。各基层法庭全部安装远程监控系统,通过专用网络可随时调取各项工作及安保情况的同步视频图像,切实提高规范执法和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为每个基层法庭配备了2名法律知识过硬、训练有素、体能充沛的高素质法警,确保法庭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完善“巡、假、集”便民法庭,全力打造“为民司法之窗”。一是加大“巡回法庭”力度。定期到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开设“巡回法庭”,对涉及老弱病残的赡养、抚养纠纷等特殊案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当事人的居住地开庭,进一步方便群众、教育群众,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增设“假日法庭”。由外出务工人员等特殊当事人自愿选择八小时工作日以外的时间开庭,“假日法庭”遵循调为重、快为主、便为本的原则,采取简便的审理程序、简洁的诉讼文书、快速调解的简易方式开展工作,当天立案、当天审理、当天结案。三是开启“集市法庭”。定期到各乡镇集市开设“集市法庭”,借助集贸市场人员流量大的特点,本着有案审案、无案宣传咨询的原则开展工作;在不设法庭的六个乡镇分别建立了办案联系点,每周三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矛盾纠纷。1-6月份,各办案点共接待群众来访203起,受理诉讼案件80件。
四、强化法官队伍建设,全力打造“公信司法之窗”。一是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立“以人为本,以民为先,以法为度,以庭为家”的工作原则,要求每名法官都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办案,既要会说法言法语,又要会说群众语言,特别是能把法言法语变成老百姓听得懂的群众语言,不断提高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二是狠抓廉政,大力提升人民法庭的司法公信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加大案件自查、自检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提高人民群众信任度。三是从优待警,为基层法官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坚持从严治警,抓好从优待警,制定从优待警的具体措施,将提拔任用、立功受奖向基层一线干警倾斜;实施小饭堂、小菜园、小花园等“三小工程”,为基层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