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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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阴县委政法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四项重点”工作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完善案件评查工作,建设案件“四化”评查机制。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进一步规范政法干警执法行为,推动政法机关切实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县连续1100余天未发生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一是组建专业化的评查机构。制定下发《中共平阴县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明确了案件评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评查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成立了县委政法委分管书记牵头,政法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法、检、公、司等政法部门的立案、民事、刑事、行政、执行、侦监、公诉、渎侦、反贪、刑侦、经侦、治安、交通、法制、督察、律管、公证等17个业务部门的20余名精通法律、业务过硬的执法骨干构成的案件评查专业人员库,为案件评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明细化的评查标准。对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非诉等6类案件,涉及立案、庭审、实体、法律文书、案卷装订等5个执法环节的执法工作进行层层细化,制定评查标准5大项108条;对检察院的批捕、公诉、渎侦、反贪等4类案件,涉及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侦查、强制措施、法律文书、案卷装订等6个执法环节制定评查标准6大项79条;对公安局的刑侦、经侦、治安、交通等4类案件,涉及立案、侦查、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案卷装订等7个执法环节制定评查标准7大项154条;对司法局的律师、公证等2类案件的代理、事实审查、公正结论、案卷装订等4个执法环节制定评查标准4大项46条;同时,突出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律程序、社会效果、违法违纪等5个方面的评查重点,为案件评查提供了标准化的考核依据。
三是确定规范化的评查程序。实行一季一评,两个随机,一个合议。采取全面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评查;在案件评查专业人员库中随机抽取8名评查人员组成案件评查组,由县委政法委分管书记带队,对随机调取的40件涉及法、检、公、司等政法部门的各类案件进行现场评查或集中评查;对每起评查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用、法律适用、办案作风、社会效果等5个方面,均由评查组全体人员进行集体合议,形成最终的评查意见,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公平、公正、客观、真实。自2008年以来,全县政法部门共自查自评各类案件5100余件,评查组集中评查各类案件472案560余卷,评出优秀案卷295件。
四是确保评查结果运用实效化。为确保评查工作切实取得实效,县委政法委对评查结果实行一季度一反馈,采取书面形式直接反馈给各政法部门党组(党委),对发现的执法问题限期整改;对评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按照执法单位进行排名通报;将评查结果纳入各单位执法档案考核及每年度对政法部门的公正司法考核。将案件评查工作与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结合起来,与提高政法部门公正司法能力结合起来。自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以来,县委政法委先后下发48份整改建议意见书,存在执法问题和瑕疵的26起案件全部得到整改,全县政法部门先后制定出台涉及执法监督、执法公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规章制度21件,有效推动各项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执法督查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