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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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济南市司法局关于构建司法行政大联动工作体系工作部署要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构建法律援助大联动工作体系,研究制定了《关于构建惠民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了城际间、法律援助委员会成员单位间、司法行政系统内部间三个方面的联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全市法律援助规范发展。一是与33家外省市法律援助机构建立了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关系,签署了《全国城际间法律援助工作协作太原协议》,34个协作城市之间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异地法律援助案件时,相互支持、积极配合、最大限度满足法律援助受援人的法律需求;二是与13家市法律援助委员会成员单位相互开展了系列配套活动,与市侨办、市台办、致公党市委建立了纵向联动体系,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为归侨侨眷台属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归侨侨眷台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与残联开展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月”活动;与市文明办开展了“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与妇联座谈研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关事项;三是在系统内部与市公证处研究起草了《济南市公证法律援助实施意见》,将公证事项纳入了法律援助案件统计范畴;就规范基层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相关问题与基层处达成共识,将调解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体系;坚持开展法律援助进狱所活动。四是积极开展了全市律师法律援助进社区双百结对子活动。在大联动建设中,天桥区与区工会、妇联、老龄委、残联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平阴县联合县妇联组织了“温暖你我他、维权服务进万家”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信息来源:中国法律援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