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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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济南10月20日电 法律有着不可侵犯的权威,但法律的执行方式是灵活多样的,公安民警作为执法者,应“刚柔并济”,在严格公正执法的同时亦应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一直以来,山东省济阳县公安局孙耿派出所都有着“执法人性化”的传统,既坚持依法办事,又注重社会效益,让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执法威严中的人性化关怀。
近日,孙耿派出所副所长路建奎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再一次诠释了“人性化执法”。在清网追逃行动中,孙耿派出所经摸排、调查、蹲守、说教等多般努力后,抓获了一涉嫌故意伤害嫌疑人王某,王某于2007年殴打他人致轻伤,系涉嫌故意伤害的网上逃犯,现年63岁。由于年事已高而患有高血压等疾病,负责该案路建奎副所长特别注意了该情况,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对王某给予了“特殊照顾”:对其未使用警械,给其准备暖心的面条,帮其购买降压药缓解其高血压症状等,在送往看守所途中遇王某晕车还给其找来了方便塑料袋备用。“谢谢同志了,这上了年纪毛病就是多,降压药多少钱?”王某感动道。“算啦,这药钱我们给你出上了,药片你都拿着,等会到了看守所那边再按时吃上”,路建奎副所长以其实际行动践行着“以人为本”的人文情怀和价值观。虽然王某是违法犯罪嫌疑人且潜逃在外多年,但在派出所民警眼中,嫌疑人也是人,没有经过法律的审判,就依然应该考虑其人身权利,比如人身权、健康权这些法律赋予他的基本权利。
虽然路所这些所作所为都是些不足为道的小事,但却从细微之处体现了人性、人权和人文关怀,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执法“刚柔并济”,彰显了一种丰厚的人文内涵,契合现代法治社会“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在惩罚犯罪行为的同时,倡导了良好的社会风气。(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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