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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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文祖镇的张大姐遇到了烦心事,丈夫因交通事故造成腿部骨折,责任人却始终不肯赔偿损失,文化程度不高的她没了主意。看着躺在床上的丈夫,从未进过法院门的张大姐决定跑一趟试试。当她忐忑不安地走进法院大门的时候,一个一脸朝气的“大男孩”热情接待了她,他认真听取了张大姐对案情的叙述,翻阅了她带来的有关材料,对张大姐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同意诉前调解,可以按照诉前调解程序解决,如果不同意调解,可以起诉对方,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当张大姐表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后,“大男孩”告诉张大姐:“请在书写台前填写起诉状后,到立案窗口办理立案手续。”张大姐一听要先写起诉状,脸上露出了难色,“大男孩”看出了张大姐的心事,主动把她领到书写台前,根据张大姐的诉求,帮助她填写好了起诉状,并引领他到立案窗口办理了立案手续。一直局促不安的张大姐,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到过章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人可能会注意到,有一群和“大男孩”一样的年轻人在忙碌,他们可不是章丘法院的工作人员,他们是在法院担任“法律义工”的在校大学生。他们有时引领当事人诉讼,有时解答当事人提问,有时帮助当事人填写诉讼文书,忙的不亦乐乎。
为强化与专业院校的合作,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专业特长,同时也为在校学生提供一个参与社会实践的平台,章丘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法律义工”服务窗口,由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等在校学生定期到窗口提供服务,大学生“法律义工”的到来,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周到细致的法律服务,有效缓解法官的工作压力,也让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增长了才干,培养了服务群众的意识。章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律义工”窗口设立以来,已先后有8批近百人次到法院提供义务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填写法律文书800余份,深受当事人欢迎。
(本报通讯员 王娜 刘俊杰)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