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市民政局阳光民生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日期:20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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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民政局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升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新要求,将社会救助工作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社会救助工作的新方式、新途径,通过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规范救助流程、跟踪救助结果、监督救助过程,使阳光民生救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运用多种手段,科学确定救助对象。健全阳光民生救助工作网络,在市里成立了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市)区建立了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建立了阳光民生救助服务站,在村(居)建立了阳光民生救助服务点,并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重点强化程序衔接。一是村(居)受理。阳光民生救助服务点负责接收困难群众申请和自愿接受调查核实授权委托书,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阳光民生救助评估委员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听证评估、张榜公示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将其基本信息录入救助信息系统。二是乡镇(街道)审核。阳光民生救助服务站组织由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有关人员参加的“三级联审联评”,审核各类社会救助申请人资格,20个工作日内通过救助信息系统将审核情况上报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三是县(市)区审批。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并在救助信息系统备案。审批通过后,由服务点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四是市级负责家庭经济状况比对。县(市)区认为申请人信息需要比对核实的,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救助信息系统与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住房、车辆、收入、婚姻等信息进行交换比对,将结果反馈至县(市)区作为批准依据,记入该申请人的诚信档案。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各类信息严格保密,如有违反,一律调离工作岗位或承担法律责任。

二、依托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开发了连接各级管理服务机构、各救助职能部门和监管部门的阳光民生救助信息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对困难群众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一是全面掌握基础信息。信息系统以文字和照片两种形式,分类保存经审核确定的每个困难家庭和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导致其生活困难的残疾、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婚姻、遭受自然灾害等基础信息。二是自动生成救助指数。信息系统对困难程度级别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困难类型,自动生成救助指数并按高低依次排序。救助指数越高说明越困难,越需要也越应该得到救助。三是科学确定救助范围。各救助职能部门实施救助工作前,由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调出相应困难群体指数,按照由高到低次序确定救助范围,制定救助预算,形成救助方案。四是动态管理救助信息。各救助职能部门依照救助方案开展救助工作,并将救助款物发放、回访确认等情况及时在信息系统备案。获得救助的困难家庭救助指数会自动降低,重新排序,以避免重复救助、多头救助和救助遗漏,把有限的救助资金用于救助最困难的群众。

三、实施全程公开,全方位监督救助工作。全面提高阳光民生救助体系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阳光”温暖城乡困难群众。一是全过程公开。各级救助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救助项目、标准、政策、时限、办理流程,记录审核审批救助过程和公示结果,建立健全救助追踪回访机制,确保各类救助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人,也便于随时掌握、适时监督。二是社会化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存折发放,发放过程在信息系统备案,从而减少人为因素对救助资金发放和使用的影响,发挥救助资金的最大效益。三是全方位监督。内部发挥监管部门、救助职能部门自我监督功能,外部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义务监督员和救助对象参与的监督机制。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谁调查谁签字,谁审核谁负责,出差错就问责。

阳光民生救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建成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141个乡镇(街道)建成服务站,3707个村(居)建成服务点,覆盖全市的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基本形成,有力地提升了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和保障效果。一是建立了低保人数自然增减机制。对新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截至2011年9月20日,全市已录入系统101881户、189215人,涉及三无人员、城乡低保群众、单亲特困家庭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通过实施规范化管理和多部门联动核对机制,全市共有2000多名不再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退出低保。同时大幅提升保障标准,保证了社会救助水平随着经济发展而同步提高。二是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救助效应。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的多部门联动核对,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维护了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和阳光透明,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三是探索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各县(市)区在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比对工作中,始终坚持认真细致地工作态度和客观、科学的工作方法,确保了工作稳定有序开展。如长清区推行“低保听证家园”,建立“二次告知(书面、口头)、两张表格(本人家庭及有扶养关系家庭收入表格)、二次公示(全村公示、村民代表公示)、一项否决(存在一项核实出的虚假信息)”的工作制度,不符合条件低保人员1900余人退出低保,没有一人因此而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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