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济南市济阳法院全省首创信访保证金制度

发布日期:20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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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阳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宗寿强到院财务室,交上了1600元的信访保证金。每个干警在年初上交信访保证金,这是济阳法院在全省首创的做法。“交上了保证金,就算是给全年的工作套上了‘紧箍咒’,需要随时小心,避免工作中出现信访案件。”宗寿强笑着对记者说。

按照普通干警1400元,中层副职1600元,中层正职1800元,院领导2000元的标准,济阳法院的全体干警均需交纳信访保证金,财务室设立个人单独账号对保证金进行管理。今年是该院第六年收取信访保证金。这一措施从“源头”上防止了信访的产生。据了解,该院的《信访责任保证金制度》规定,干警在年度工作中,因执法态度不好、案件超审执限、涉及廉政等9个方面原因造成当事人信访,并在县、市、省、全国范围内给法院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经院信访责任确认委调查、核实后,每发生一起分别按10%、30%、50%和100%比例扣除直接责任人的信访保证金,并按照一定比例扣除其上级连带责任人的保证金。对发生5人以上集体上访案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信访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扣罚全部保证金;对全年无信访案件的干警,年底全额返还保证金。据了解,实施信访保证金制度5年来,该院有30多人(次)被扣罚保证金。

实施信访保证金制度,有效避免了信访案件的发生。该院连续3年没有发生集体访和进京访,连续5年在全市法院系统保持信访案件数量保持最少、信访比例最低的纪录。去年,该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3件次,处结33件次,其中初访结服率达93.9%,18个上访老户全部结服,无一反复。

 
信息来源: 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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