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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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济南10月9日电 交通肇事逃逸,警方迅速借助“微博”征求线索,并下发“微博通缉令”追逃,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张东(化名)已因迫于微博和网络舆论压力投案自首。
2011年8月31日晚8时30分,济南市长清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一辆小轿车撞人后逃跑了,车牌号未看清”。接警后,公安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孙某被当即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此,济南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走访排查案发时间出入车辆,同时部署指挥中心、交警、刑警、辖区派出所积极配合、调查线索信息。此间,“济南公安微博群”、“长清公安微博群”快速跟进,及时发布了采集信息及办案民警联系方式。
案发第二天早晨,长清公安微博群发布第一条“微博”信息,“长清境内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请广大网友积极提供线索”信息图片。随后,警方又向网友通报了基本案情和联系方式,并向网友表明公安机关依法严格公正处理的明确态度,“公安机关正在积极调查取证,同时希望广大网友积极提供案件线索,配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微博通缉令”发布不久,便得到回复。网友“山东零晨”:我看见车上是一男一女,男的体貌是一米七左右,年龄在四十五岁左右,脸面圆形,图像放大可看清男人的面部,女的看服装应该三十岁左右,车型是老版大众,七层新,应该不难找!
网友“济南小警”:情况属实,万德派出所已派员配合交警大队联合追缉嫌疑车辆和人员。请网友们积极提供线索!网友“小鸽警务室何小鸽”大家帮忙转发,也请肇事者尽快自首。
“微博通缉令”在短时间内迅速得到网民和媒体的关注,济南公安微博群跟帖评论和转发微博超过5000条,舜网警察在线点击查阅率19408次。
不久前,犯罪嫌疑人张东迫于舆论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嫌疑人交代,“出事后很害怕,天天上网看信息。当看到济南公安微博群‘微博通缉令’后,心理压力更大了,经过反复思想斗争,决定主动到警方联系投案。”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据悉,截至目前,济南公安共发布“微博通缉令”20余次,已有5位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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