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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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胜海是槐荫区五里沟街道办事处副书记,同时他还是槐荫区法院的一名“司法联络员”,居民们称他“社区法官”。他经常协助“法官工作室”收集居民反映的各种法律问题,然后在法官的指导下调处各种纠纷。
前不久,发祥巷社区的一个户外广告牌被大风刮倒,将停放在附近的一辆轿车砸坏。为此,车主与广告牌“主人”济南某广告公司发生争执,并把事情反映到社区居委会。杨胜海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与驻区“法官工作室”取得联系。在“法官工作室”的协调下,车主与广告公司达成协议,由广告公司赔偿车主修车费1200元。
这是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行“预防化解涉诉矛盾纠纷一体化工作机制”的一个生动实例。今年以来,该院从建设“平安和谐济南”的视角,进一步创新能动司法的内容和方法,通过“一体化”工作机制,7000余件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诉前和诉讼渠道之外,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
对于这一创新举措,省、市有关领导先后作出批示,给予肯定。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刘伟批示:“做法很好,工作富有创新性。从预防入手,抓住了关键,可以以事半功倍的效果做好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焉荣竹批示:“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应从建立健全机制入手,这样更能依法依理做好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批示:“济南中院‘一体化工作机制’既是预防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有效措施,也是法院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探索,要予以总结推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批示:“济南构建‘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做法很有意义,工作‘意见’也比较具体可行,可向全省推介。”
济南模式
预防与化解“双剑合璧”
这是一组备受关注的数字:2009年以来,济南法院年受理案件总数从64323件增加到65864件,年审结案件总数从66020件增加到66866件。
为有效缓解“案多人少”带来的审判压力,济南中院率先做起了“一体化”的文章。2011年5月,该院出台《关于构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把分散的力量拧成一股绳,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形成预防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为新时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体化”工作机制,就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依托全社会力量,努力发挥人民法院的协调和推动作用,在全市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法院推动、资源共享、各方受益”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一体化工作格局,逐步建立起能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处理、仲裁裁决、司法审判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的特有功能,各种参与力量统一领导、优势互补、协调配合的良性运行机制,实现“机构体制一体化运作、力量组合一体化管理、目标任务一体化安排”。在组织体系上,建立横向联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五种调解,“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五类案件,纵向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再审、信访”五个环节,“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乡镇(街道)法官工作室、村(居)通联法官五个层级的组织网络,构筑起“道德法制联合教育、社会治安联合防控、违法犯罪联合打击、矛盾纠纷联合调解、突发事件联合处置、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的“六位一体”系统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市、县、乡三级一体化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并在不设法庭的乡镇(街道)建立法官工作室,在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设立“通联法官”。
“将法院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是构建和推进‘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根本保证!”济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新生说。2009年以来,省、市委和上级法院领导先后60余次对济南法院工作作出专门批示,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和市委先后数十次转发该院工作经验,对该院能动司法、勇于创新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关口前移
预防与化解纠纷再添“生力军”
2011年6月17日,杨某驾驶的大型客车与夏女士骑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当即翻进沟中,夏女士腿部骨折。事后,在章丘市交警大队的主持下,杨某和夏女士达成赔偿协议,由杨某一次性支付给夏女士赔偿金5000元,并当场过付完毕。
为避免产生后续纠纷,双方当事人持协议向章丘市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申请司法确认。经过审查,法庭依法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从而使这份协议具有了法律效力。就这样,一起有可能进入司法程序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到一个小时就处理完结。“本确认决定书与判决书、裁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一方当事人不按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看到司法确认决定书上的这几行文字,夏女士心里踏实了。
人民调解员介入诉讼领域,在化解或缓解大量矛盾纠纷的同时,也使司法活动更加温情,司法成本更加低廉,司法效果更加和谐。济阳县法院建立“1+X”诉调联动机制,把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等社会力量进行整合,联手化解矛盾纠纷。市中区法院实行特邀调解员驻庭辅助调解新机制,今年以来协助法官调解各类纠纷案件600余件。章丘市法院在交警部门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人民调解随之“跟进”,诉调联动也由“阵地战”发展到“运动战”。
目前,在济南法院42处立案大厅和人民法庭均设有人民调解工作室或窗口,3197名素质高、经验丰富的村居和社区调解联络员到法院立案窗口“坐堂问案”,积极引导当事人把调解作为首选。如双方当事人不愿继续调解,法院立即给予立案进入诉讼程序。通过诉调对接这一既好又快的形式,济南法院近年来妥善处置了大量拆迁安置、合同变更、劳资关系、婚姻家庭、医疗和交通事故等纠纷,平均处理周期还不到7天,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一室一通联”
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今年72岁的刘云香老人没有想到,多年不登门、本已下决心要与之对簿公堂的“不孝子”,在历下区友谊苑社区“法官工作室”的劝说下回心转意,答应每月承担赡养费200元,并经常回家看看。“我们了解到,老人的儿子在一家电信部门上班。如果打官司,让单位知道了这件事情,不仅会对他产生不良影响,还会导致母子关系进一步恶化。我们单独找到老人的儿子,向他讲明利害关系,并达成协议。看到母子间相互谅解,我们很开心!”历下区姚家法庭庭长许莉介绍说。
把群众的求助看作是一种信任,把解决诉求看成是一种责任。今年以来,济南中院在全市不设人民法庭的乡镇(街道)设立110个法官工作室,主要职责是提供法律咨询,主持诉前调解,指导人民调解,提供司法确认,协助办理立案手续,进行法制宣传,直接或联合调处涉诉信访问题,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等。历下区法院和区司法局联合开展“能动司法,服务社区”活动,以遍及辖区的10余个“法官工作室”为辐射点,集掌握民情、发现纠纷、解决纠纷、法律服务等于一体,成为社区百姓心中“不下班的法院”。商河县法院依托乡镇综治部门,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建立综治办、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管理区、村级调解委员会“六位一体”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
与“法官工作室”一起走进社会公众视野的,还有全市5056个村(居)全部设有“通联法官”,覆盖率达到100%。目前,济南中院已在基层法院设置“通联法官”564名,占基层法官总数的76.5%,成为密切联系群众、提升群众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按照要求,一名“通联法官”负责联系一个或几个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他们通过走访、案件回访等形式,及时排查、梳理和汇总各类矛盾纠纷隐患,突出对话,减少对抗,部分纠纷实现“就地解决”。槐荫区法院“通联法官”赵平依托“法官工作室”,在社区开辟了“温馨调解室”、“赵平恳谈室”、“协商吧”等,同时开通一部法律咨询热线电话,所负责的5个社区群众遇到法律问题,足不出户就能得到解决。
随着“一室一通联”创新举措的推进,济南两级法院又从社会各界那些熟悉民情、擅长做群众工作和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士中聘请了3930名调解联络员,成为办案法官的“左膀右臂”,被群众称作“社区法官”、“村民法官”。
源头治理
预防是最好的化解
在推进“一体化”工作机制的进程中,济南中院注重源头治理,通过“抓早、抓小、抓苗头”,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是最好的化解”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市中区法院开通了“吕青关爱成长热线”,办案法官通过视频对话,与判处缓刑失足青少年进行“面对面”交流;长清区法院注重对审判资源这一“富矿”的深度挖掘,让“卷宗”变“教材”,很多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当事人,他们看了许多孩子因为父母离异而走向犯罪的卷宗记录后,幡然悔悟;平阴县法院以“法官工作室”为载体,将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并生效的典型案例引入诉讼调解工作中,引导当事人自愿、合法、合理、理性调解,成功化解了一系列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息诉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
截至目前,济南法院已防止民转刑案件260多起。去年以来,一、二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9.36%,同比上升了0.12个百分点。 (本报通讯员 祁云奎)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