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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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孟建柱部长签署命令(公奖字[2011]104号),追授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成丰桥派出所原所长盖继纲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盖继纲同志自1986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爱岗敬业、顽强拼搏,秉公执法、无私奉献,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特别是2008年4月,担任新组建的成丰桥派出所所长后,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扑在工作上,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积极做好治安管理工作的同时,不断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先后协助有关部门成功处置各类矛盾纠纷80余起,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他的带领下,成丰桥派出所在短短两年时间里,从三级所一跃成为全国一级派出所,并多次受到上级表彰。他心系百姓,一心为民,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做好事、干实事、解难事,被群众称为“暖心人”、“主心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赞誉。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并多次受到嘉奖。
2010年12月8日上午,盖继纲同志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晕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4岁。
盖继纲同志生前工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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