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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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制定下发了《济南市“扫黄打非”工作制度》、《济南市“扫黄打非”工作目标量化考核评比办法》,切实加强“扫黄打非”制度建设,着力构建“扫黄打非”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市)区联席会议,及时调度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部署集中统一行动,实现了对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联打、突出问题联治、重点工作联抓、平安市场联创。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市、县两级“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建立了信息通报等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了信息传报的内容、标准及时限要求,实现了传报灵敏高效、信息互联共享。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基点,规范了重大案件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接收、处理、反馈等一系列程序,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
四是,建立快速反应处置机制。确定了文化市场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快速反应处置的六个方面的问题,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了对重大问题的处置能力。
五是,建立考核评比机制。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核体系,细化了考核标准,量化了考核项目,强化了考核结果运用,较好发挥了考核评比“指挥棒”作用。
六是,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出台了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它非法出版活动有关人员的奖励办法,及时表彰奖励有功人员和单位,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