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市综治办等四部门部署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活动”

发布日期:201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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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活动”的意见》,对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活动”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活动”,辖区群众了解传销活动的表现形式及危害,“抵制传销,打击传销”意识明显增强,无人参与传销;“无传销村居(社区)”创建率达到100%;建立集信息传递、线索收集、指挥协调和监管执法为一体的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体系;不发生因传销违法行为引发的各类上访、重大事故和案件;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规划和长效机制。

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活动”的主要措施:一是,签好一份责任书。市和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二是,畅通两条热线。以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投诉举报电话为信息主渠道,全方位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各类传销案件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控制,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基层打传信息交流平台。三是,织密三张协作网。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的村居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制度,织密行政协作网;乡镇(街道)综治办牵头,公安、工商等部门建立案件协查、线索移交和联系会议制度,织密职能协作网;在重点场所设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络站”,依托工商机关12315联络站,织密社会协作网,形成打传工作合力。四是,建立四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乡镇(街道)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乡镇(街道)及派出所、工商所、居委会、村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作,开展好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建立乡镇(街道)打击传销法制教育宣传机制。将《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基层普法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工商机关校园联系点制度,突出在校学生、下岗职工、复转军人等群体,组织开展以“拒绝传销”为主题的各种宣传活动,形成全民抵制、全民防控、全民打击传销的浓厚舆论氛围。三是完善打击传销信息交流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社区出租房屋、外来暂住人口信息化管理平台和监管体系,加强社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传销重点人员、动态信息,做到情况明、信息灵、管控严。四是建立打击传销快速反应机制。组织联合查禁传销队伍,发动人民群众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预警,及时发现打击传销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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