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实施了六项独具司法行政特色的活动,推动广大司法行政机关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真正做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在每个县(市)区建立法治文化和法制教育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结合法治创建工作,积极创建全省、全国法治县(市)区,继续推动“法律六进”向纵深层次发展,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依法办事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开展律师法律援助进社区“双百”活动。在全市组织了200家律师事务所2000名律师与近400个社区结对服务。重点落实“六个一”,即:在每个社区设置一个法律宣传栏,设立一个法律维权岗,公布一部法律服务电话,建立一支由律师组成的志愿者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专场法律咨询活动,上一次法制教育课或者法律讲座,推动律师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开展服务,使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在群众中引起了良好反响。
三是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继续扩大法律援助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确定以“低标准(最低生活标准)2倍”为申请法律援助的标准,向社会公开承诺年内完成法律援助案件3859件,比上年增长20%,同时把公证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使更多的群众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范围。积极规范法律援助接待窗口管理工作,实现全市所有法律援助机构“临街落地透亮”,配备完善各项便民设施,方便群众申办法律援助。采取固定宣传和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联通公益短信、电视台公益广告、报纸专栏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扩大了济南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实现法律援助热线与“12345”、“12348”、“12355”、“12315”五线联动,加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实行网上申请、审核,构筑了范围更广、层次更深、服务更便捷的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四是开展人民调解创新年活动。在全市推广历下区建立地区人民调解组织的做法,在各县(市)区设立专业人民调解室,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以及其他调解方式的衔接和协调联动,提升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围绕高铁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突出排查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劳动用工等涉及民生的重点纠纷,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及时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解决在了萌芽状态。
五是开展“和谐公证处”建设活动。在全市加强“和谐公证处”建设,以“公证进社区”、“公证进校园”等形式,组织公证员深入群众身边,解答公证咨询,提供公证预约服务。组织各公证机构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21次,了解服务对象对公证工作的新要求,提高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是开展“服务群众平台”建设活动。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显著位置悬挂办事流程图,依工作程序逐项标明具体的承办岗位、承办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在服务场所设立群众办事咨询引导台,确保工作时间有人值守,负责帮助、引导群众办理法律事务,缩短群众办事时间;在工作中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为民服务代理制,探索便民利民的好措施好办法,积极建立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利用网络等新媒体新手段,实行网络问政、网络问计,充分创造条件扩大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信息来源:泉城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