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济南市138个司法所全部完成转制

发布日期:201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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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司法所改制工作顺利完成。济南市138个司法所均由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行政机构,按照行政区划单独设置。
改制后,司法所是县(市)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编制不低于3名,首次配备不少于2名。司法局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或其他同等学历,新增编制人员按照“凡进必考”的录用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宋晓晖)

信息来源:人民网  《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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