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8-10
信息来源: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这是中央继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后,在建党90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再次对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作出的战略部署。济南市司法局党委在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时,牢牢把握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的战略部署,把构建司法行政“大联动”体系作为学习实践载体,努力打造新时期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品牌,维护和谐平安济南建设大局。
一、深刻学习领会“七一”讲话精神,深化对构建司法行政“大联动”体系的认识。通过学习“七一”讲话,我们认为,构建司法行政“大联动”体系,实现了“四个适应”:一是适应了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道路的政治要求。“七一”讲话指出,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实施司法行政“大联动”,出发点就是最大限度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这是新时期服务科学发展观“发展”这个第一要义的创新实践。二适应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七一”讲话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实施司法行政“大联动”,构建大服务、大调解、大普法、大改造格局的过程,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过程,就是凸显我们的政治优势的过程。三是适应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政治宗旨。“七一”讲话1.4万多字,其中“人民”一词用了136次,平均104个字里就有一个,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强调“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能把我们当亲人”。实施司法行政“大联动”,正是为了适应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业的新期待、新需求,改变了法律服务行业“各自为战”的传统做法,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实施“套餐式”服务,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满意的“法律服务大餐”。四是适应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政治任务。“七一”讲话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这为解决社会管理“短板”问题指明了出路。尤其是在“十二五”时期转型发展过程中,城市拆迁、产业调整、就业安置、医疗社保等社会管理问题越来突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性、相关性、协调性要求越来越高,各职能相互独立、相对分散的传统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建立司法行政“大联动”工作体系势在必行。
二、围绕“七一”讲话重大战略部署,着力构建司法行政“大联动”体系
(一)提出构建司法行政“大联动”体系的总体要求
总体思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联动聚力、融入中心”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司法行政职能“大整合”、部门“大联动”、对外“大服务”,构建服务中心工作、惠民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监管教育改造“五个联动体系”, 形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合力,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工作原则:牢牢把握“四个用力”。 一是向上争力。二是横向借力。三是系统聚力。四是对外扩大社会影响力。
工作目标:通过构建司法行政“大联动”体系,实现“六个转变”:一是在工作理念上,从“小部门”意识向“大服务”思想转变。二是在服务方式上,从“单兵作战”向“集团出击”转变,划分为五个工作体系,形成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强大合力。三是在发展模式上,从封闭式发展向开放式发展转变,形成融入中心、参与管理、开放式发展的新局面。四是在运行机制上,从随机性向长效机制转变,健全完善“大联动”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在工作推进上,从分散实施向统分结合、整体推进转变。六是在社会效应上,从“小效应”向“大反响”转变,形成合力效应、聚集效应、放大效应,把司法行政社会影响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科学布局司法行政“大联动”体系框架。建立“五大联动体系”:一是建立服务中心工作联动体系。围绕“十二五”时期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综合法律服务团队,加强与发改委、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城乡建设委、商务局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搭建服务中心工作的法律服务平台。二是建立惠民法律服务联动体系。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12348法律咨询专线等内部法律服务资源,加强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和公、检、法、民政、信访等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三是建立矛盾纠纷调解联动体系。整合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力量,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及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的联动,推动法律服务化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促进形成社会矛盾“大调解”格局。四是建立普法依法治理联动体系。在社会层面,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普法办牵头,加强与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密切联动;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整合普法、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力量,动员全社会、全系统力量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五是建立监管教育改造联动体系。在监管安全上,整合监狱、武警、公安、卫生防疫、消防等部门和周边单位,构建监管安全“大防范体系”。在教育改造上,加强与普法教育、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职能的联动,加强与服刑劳教人员家庭、社会帮教单位、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等社会帮教力量的联动;加强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组织的衔接,形成“大改造”工作格局。
(三)坚持统分结合组织开展司法行政“大联动”工作。市司法局成立了实施司法行政“大联动”工作专门领导小组,市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实施“大联动”工作,在市司法局实施“大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下,建立5个单项小组,形成“统一领导、划分体系、统分结合、整体推进”的组织领导格局
(四)建立司法行政“大联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做到“三个树立”: 一是把实施“大联动”的成效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二是把实施“大联动”的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三是把实施“大联动”的成效作为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树立正确的激励机制。
三、面对“七一”讲话的新要求,深入思考打造司法行政“大联动”品牌的重要启示
一是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是打造司法行政“大联动”品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理念。“七一”讲话强调,要继续牢牢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实施司法行政“大联动”,就是坚持“跳出司法局看司法局”,提升境界、联动聚力,以最大合力、最优方式、最佳效果融入和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是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科学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
二是坚持整合资源、系统聚力,是打造司法行政“大联动”品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实施司法行政“大联动”, 使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职能上融合、力量上整合、工作上配合、网络上组合,变“单兵作战”为“集团出击”,变“五指”为“拳头”,形成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强大合力。
三是坚持横向借力、扩大影响,是打造司法行政“大联动”品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环节。善假于物,事半功倍。实施司法行政“大联动”,就是“善假于物”,积极主动地向上、向外、向内借力,无论是司法行政工作深化改革发展,还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都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是坚持突出主题、载体推进,是打造司法行政“大联动”品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措施。实施联动,贵在行动。实施司法行政“大联动”,推出“十大行动”,即:促发展法律服务行动、城市化法律服务行动、惠民生法律援助行动、便民化法律服务行动、促和谐人民调解行动、保稳定社会管理行动、法治城市创建行动、法治文化推进行动、“首要标准”深化行动、创先争优行动。这“十大行动”,以明确的主题、具体的载体,找准了司法行政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生动实践。
五是坚持健全机制、长效运行,是打造司法行政“大联动”品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保障。“七一”讲话强调,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实施司法行政“大联动”,通过健全完善“五个联动”工作机制,防止了随机性联动,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了“大联动、大管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六是坚持统分结合、整体提升,是打造司法行政“大联动”品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做法。“七一”讲话得出一个结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实施司法行政“大联动”,在组织领导上,成立了市司法局党委统一领导的专门领导小组和5个单项小组,打破了传统的“分工管理模式”,突出了现代集成管理“一体化整合思想”,形成了新型组织领导格局,提高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组织的科学领导水平。
信息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毛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