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天桥法院———

阳光司法提升行政案件审判质量

发布日期:201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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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天桥区人民法院行政庭采取多种措施开展阳光审判,将案件审理的每一环节、每一过程都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下,有效提升了行政案件质效,审结案件实现了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
该院规定,法庭开庭时至少安排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通过人民陪审员全面参与案外协调、庭审、判后释疑等环节,打消了行政相对人的疑虑,促进了案结事了。对于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敏感型案件,该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有效地监督审判的依法开展,并借助他们的力量协调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使部分棘手、敏感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该庭还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制度。行政案件立案后,该庭及时向被诉行政机关发送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函”,以引起他们的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应诉。通过行政首长与行政相对人当面沟通,增强了官民之间的互谅互信,促进了纠纷的妥善解决。 (本报通讯员 宋成松)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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