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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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的成功率,历下交警大队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收到很好的效果。自去年4月至今,已累计调解事故101起,调解案值达1416万元。
一是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历下交警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引入第三方调解,由历下地区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事故中队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室,派驻了精通法律知识、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交警大队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定期培训制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历下交警大队注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定期给他们讲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专业法律知识,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的驾驭能力。
三是搞好工作衔接沟通。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办案民警对具备损害赔偿调解条件的案件,提前与人民调解员进行交流,及时将案件交由调解工作室调解处理。人民调解员结合案件具体实际,制定调解方案,先期介入做工作,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四是加强服务管理。对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交警大队及时提供支持和协助,确保了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与此同时,要求人民调解员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调解。调解结束后,逐案听取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和调解工作室的调解报告,确保调解工作质量。
通过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室,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使大量可能进入司法程序的矛盾纠纷,在调解工作室得到及时解决,缩短了矛盾纠纷化解周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升级,受到当事人的普遍认可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