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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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众认不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要看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是否能够得到切实保障和改善。顺应着民意和时代的发展趋势,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改善民生已经成为党和政府的一项基本任务和职责。同时,需要看到的是,在改善民生的实际过程中,人们对于民生内容的理解有时会出现过于泛化的情形,并基于这样一种过于泛化的理解去从事改善民生的事情。如是,不但没有使民生得到应有的改善,而且还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直接妨碍民生的改善,也得不到中国民众的认同。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为了有效地推动民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严格界定民生的基本内容。
民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民生包括了所有的同民生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事情。广义上的民生概念几乎可以延伸到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以及生活等任一领域,无所不包,因而难以使民生问题同改善民生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有效地结合起来。而从狭义的角度看,所谓民生,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状态、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能力,等等。显然,狭义上的民生概念能够同具体的民生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易于操作。我们平时所使用、能够同具体社会政策接轨的民生概念就是狭义的民生概念。
民生特别是基础民生至少有这样两个重要特征:一是直接生活消费性。这主要是针对生产性投资而言的。只有同民众基本生活状态直接相关的、能够为民众直接消费、直接享有的事情,才属于民生范围内的事情。胡锦涛曾经指出,要“重视解决好涉及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实际上,这里的三个“最”字指的就是民生问题的直接消费性特征。二是基础保障性。这主要是针对高档文化娱乐性公共设施而言的。从社会共同体的角度看,保障和改善民生主要是侧重对民众基本生存底线的保障,亦即“兜底”的事情,以抵御社会成员作为个体人所遇到或可能遇到的社会风险。民生的重点或中心任务,在于保障和不断提升民众的基本生存底线,而不是越过这样的底线去从事博物馆、大剧院、体育馆等豪华型公共设施的建设。
从民生的含义以及民生的特点可以看出,民生的内容是有严格界定的。一般来说,民生的基本内容应是“3+2”。“3+2”当中的“3”是指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其中的“2”是指就业保障和住房保障。
民生的“3+2”指标大致覆盖了民众基本生存所需要的基本条件。“3+2”民生指标同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目标是吻合、一致的。同时,民生的“3+2”指标简单明了,便于操作。重要的是,民生的“3+2”指标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具有可比性的民生指标,而并非自说自话的民生指标。
然而,现实当中,很多人将民生的理解过于泛化,常常把同民生有关的事情都算作民生本身的事情。基于这样一种对民生的泛化理解,一些地方政府把许多本不属于民生范围内的事情都算作民生支出。比如,有的地方政府在“民生”支出的名下,把城市基础建设(包括城市豪华广场)、公路(包括高速公路)、铁路(包括高铁)、城市地铁、农田水利建设、环境生态建设、大剧院、博物馆、音乐厅、歌剧院等方面的支出,一股脑全都算作是民生投入。理由是这些事情都同民生有关。这样一来,改善民生几乎等同于社会经济发展,民生问题已经没有多大特定意义了。
更需要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对重大事情的片面认识,必然会造成严重的误导效应,进而形成十分有害的影响。如果不是基于民生的“3+2”指标,而是基于对民生过于泛化的理解,那就必然会进一步把民生当成一个好用的“筐”,将很多原本不是民生的东西都往里面装,从而会形成不小的危害。比如,一些地方有时会借民生工程之名,行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之实。一些地方热衷于一些豪华工程的建设,而这些数额巨大的豪华工程投入现在常常是打着改善民生的幌子来进行的。这样做的结果,不但会挤占大量公共资金,减少真正的民生支出,从而妨碍现有民生状况的改善;而且还会由于大量举债,透支大量未来的公共资金,造成政府的巨额负债,进而延误未来民生的改善。
由上可见,推进民生事业的一个必要前提就是要严格界定民生的基本内容,将民生的基本内容严格限定在“3+2”框架之内,防止将民生的内容予以无限扩大。特别是在目前中国真正的民生事业刚起步不久这样一个重要时期,更是要防止先将民生内容无止境扩大,尔后借民生之名大搞新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现象的发生。唯有如此,才有可能有效推动民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