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保持走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自信与自觉

发布日期:2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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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关键是要保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自信与自觉,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一、自信:认清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历史轨迹、实践成效和科学价值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在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什么反腐倡廉、怎样反腐倡廉”问题,加强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逐步探索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实践有没有成效,对我们党反腐败斗争的成果怎么看,关系到坚持这条道路的自信问题。
  一是成绩不容置疑。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党始终保持强大的执政能力和旺盛的生机活力,这些都得益于我们党通过坚持不懈的开展反腐败斗争,捍卫党纪国法的尊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得到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支持,从而保证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可以说,如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没有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没有一以贯之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就没有这样大好的形势和显著成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不容置疑的。有关数据表明: 1992年我们党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以来,平均每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在14万件左右,没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和下降。这也说明腐败与反腐败进入相持阶段,改革开放之初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腐败现象总体上处于可控状态。
  二是成绩有口皆碑。据国家统计局民意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满意度的比例2003年为51.9%, 2010年达到70.6%;人民群众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2003年为68.1%, 2010年达到83.8%。不少国际人士对我国反腐败成效给予积极评价,认为中国的反腐败成绩是“足以同在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解决温饱问题、极大地消除贫困相提并论的一个巨大贡献”。国际透明组织发布的清廉指数显示:1995年我国清廉指数为2.16,2011年达到3.675,在样本排名中位列75位,居于印度、俄罗斯等大国之前。
  三是成绩来之不易。我们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在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这一时期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着不少缺陷和漏洞,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条件产生的腐败和今后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后不易产生的腐败问题都在这一时期集中并发。从不少国家的发展进程看,当一个国家处在经济快速增长、资源快速流动、社会快速变革的阶段,往往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期。18世纪的英国、19世纪的美国、20世纪中叶的新加坡和香港地区都出现过腐败高发的情况。我们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成绩,是在社会大变革、经济大发展和体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的条件下取得的,来之不易。
  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适应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其所包涵的理论创新成果、实践创新成果和制度创新成果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科学的价值优势。
  第一,理论创新日臻丰富,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不断总结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和基本规律、并正确吸收借鉴古今中外优秀反腐倡廉思想而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理论体系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意义、战略定位、战略目标、战略方针、战略重点、基本理念、基本原则、核心内容等作出了精辟的阐述。比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意义问题,提出反腐倡廉建设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地位问题,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建设“五位一体”工作布局,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对党的建设的全局尤为紧要,必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目标问题,提出反腐倡廉建设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廉洁政治为目标,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方针问题,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重点问题,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理念问题,提出反腐倡廉建设要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强调要将其作为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原则问题,提出关于反腐倡廉建设要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等基本原则和要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内容问题,提出反腐倡廉建设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等等。这些重大思想观点,体现和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为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
  第二,实践创新不断深入,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客观规律,加强反腐倡廉实践创新,形成了鲜明的特色:一是形势判断更加准确。“四种考验”、“四种危险”以及“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等科学概念的提出,体现了我们党对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初级阶段的历史方位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准确判断,有利于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工作方向更加明确。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廉洁政治建设等一系列建党思想的提出,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勾勒了更加明确的主线,提供了更加清晰的目标指向。三是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注重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服务性和保障性;注重廉政建设与党风政风建设有机结合,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注重严厉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有机结合,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注重抓好反腐倡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机结合,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有机结合,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预防性和长效性。四是工作措施更加有力。坚持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总抓手,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科技的支撑力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
  中国特色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日益完善,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加强。自1993年以来,党中央每年通过中央纪委全会向全党全国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分别十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部署;国务院每年都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历任总理对政府系统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亲自部署,这一领导机制推广到乡、县、市、省及各级党政部门,我们党和政府对反腐败重视的程度在全世界绝无仅有。特别是《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促进了反腐倡廉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的落实。二是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府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以及国家预防腐败局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了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三是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通过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推行各类公开、开展舆论监督,各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建言献策、参与监督、揭露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通过加强反腐败立法,反腐倡廉工作基本实现有法可依;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支撑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已基本健全;通过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败领导和协调机制基本形成,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自觉:树立警钟长鸣的忧患意识,强化常抓不懈的责任意识
  自信来自坚定的信念和决心,自觉来自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在认清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实践成效和科学价值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警钟长鸣的忧患意识和常抓不懈的责任意识,增强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方面,要正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保持拒腐防变的忧患意识。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存在的问题确实不容忽视。
  一是腐败现象仍然严重。一些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聚集、垄断性强、监管薄弱的部门、行业、领域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突出,腐败行为更加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作案手段和方式方法多样;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呈现上升趋势,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庸懒散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问题较为严重。二是腐败土壤仍然存在。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尽管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但市场化改革尚未最终完成,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还没有从根本上铲除。同时权力仍然过分集中,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缺乏有效的办法。三是反腐败的外部环境仍然不优。在对外开放条件下,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 在政治体制、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对我进行渗透、破坏、颠覆的活动越来越激烈;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等价交换等价值观念不断渗透到意识形态和政治领域;在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一些领域道德伦理滑坡、诚信水平下降、“潜规则”盛行等等。这些对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带来严峻考验。四是反腐倡廉工作仍然需要加强。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有的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应该严厉惩处的没有严厉惩处,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与从严治党的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不完全相适应。总之,当前反腐倡廉“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的基本形势不会轻易改变,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基本特征不会轻易改变。我们要充分认识腐败问题不解决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另一方面,要强化反腐倡廉常抓不懈的责任意识,奋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保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当前最重要的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强烈的使命感和奋发有为的精神,进一步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促使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越走越宽广。
  一是以更加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把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职责,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二是以更加严厉的手段惩治腐败行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开展反腐败斗争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在当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形势下,要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三是以更加科学的机制制约监督权力。权力过大和过度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督,是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要以制约监督权力为核心,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证权力在法定权限和程序内行使。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厂务、村务、财务、事务、司法等公开机制,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以更加宽阔的渠道方便群众参与。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工作机制。要适应民主政治进步、公民社会发育、信息化加快发展的新要求,以建立健全公众常态化参与机制为突破口,进一步创新公众监督方式,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拓宽公众监督领域,强化公众监督效果,努力形成专门机关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良性互动的局面。五是以更加科学的思路推进体系建设。以科学制定和贯彻实施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为总任务和总抓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加大现代科学技术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应用力度,努力把教育的先导作用、制度的基础作用、监督的关键作用、改革的推动作用、纠风的整治作用、惩治的治本作用、科技的支撑作用有机整合起来,从整体上进一步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有效性。六是以更加过硬的措施改进干部作风。始终把群众工作作为党的“生命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使党员干部真正走出去、沉下去,身入群众、心入群众,与群众面对面、心换心。针对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问责追责,狠治庸懒散奢,整治“文山会海”,纠正吃拿卡要,力戒空谈浮躁,防治急功近利,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根本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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