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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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跃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开始了新的进发。
2011年,也是中国的“社会管理年”。2月,春节刚过,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就齐聚中共中央党校,专题研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3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独立成篇,写入了“十二五”规划纲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社会管理被赋予了更重的分量。5月,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
衡量一个国家的实力不仅要看其经济总量,也要看其社会是否充满活力,是否和谐稳定。
评价一个执政党的执政业绩不仅要看其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率,也要看其社会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在现代社会中,社会管理地位日益重要。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对于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的执政党来说,前进中的问题比前进中的成绩更令人警醒。当中国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国模式”、“中国道路”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赞誉时,中国共产党看到更多的是“问题”,关注更多的是“短板”。
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这一历史课题,中国共产党人给出了科学响亮的答案,书写出活力和谐的画卷。
激活“源头活水”
从党政决策到基层自治、从培育社会组织到发动群防群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公民和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感,让每一个社会细胞都焕发活力
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回顾党的奋斗历程,党的事业之所以能不断取得胜利,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积极性。今天,面对社会管理领域的新课题,我们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也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扬民主,实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
“我第一次参加听证会,有了当家作主的全新感觉。”这是湖南湘潭市退休职工郑国庆的感言。他参加的是省药品监督局举行的“县以上城区零售药店合理布局听证会”。
“先听群众怎么说,再定政府怎么做。”2008年10月,湖南出台行政程序规定,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举行听证会。迄今为止,湖南已举办行政决策听证会200多次。
社会管理是对全社会的管理,也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也是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智慧源泉。只有让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社会管理之中,才能培养出对社会的热爱,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提高对政府的认同。只有拜人民为师,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才能增加社会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民主恳谈制度……民意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时的重要参考,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成为党委政府决策时的“规定动作”。
从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与网民深情对话,到各地、各部门负责人积极回复网民留言,与网民互动交流,互联网的普及,改变了人们的交流方式,也改变着党和政府的执政方式。依靠网络,广开言路,在“拍转”和“灌水”间实现着党委政府与市民的良性互动,已经成为今天中国一道亮丽的风景。
基层是社会管理的重心,也是创新的源泉。在农村、在社区,各地通过健全和完善基层自治组织,激发了基层活力,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004年6月18日,浙江省武义县白洋街道后陈村的村民代表,选举产生了全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党支部、村委会一起称为“三委会”。监委会的成立,让村民参与监督和管理,从制度上保证了村干部“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目前,浙江省3万多个行政村,村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了村级监督组织“全覆盖”。2010年,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制度创新被写进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在全国推行。
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全国各地不断推进完善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村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让群众了解、参与公共事务。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原有的政府统管一切的社会管理方式,在许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如何培育发展这支队伍,提升其服务社会功能,夯实和壮大社会管理队伍,是当前社会管理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在广东,政府加快了职能转变和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步伐,该省社会组织每年经济活动总量超过500亿元,在提供公共服务、协调利益关系、扶贫解困、缓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北京,以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为骨干的“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使北京市众多“草根”组织找到了“家”。正是得益于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各类社会组织才得以健康成长,成为社会管理的一支生力军。
在社会治安管理中,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是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有效措施。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遍布城乡大街小巷的红袖标,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和社会管理的生动写照。目前,北京已经建立起遍布全市各个地区、各个行业的志愿和职业性群防群治力量140多万人。北京市治安志愿者队伍中,50岁以下的中青年志愿者达到68万人,占总人数的84.5%;高中以上学历的达60.6万人,占总人数的75%,彻底改变了以往的“小脚侦缉队”形象。
从党政决策到基层自治、从培育社会组织到发动群防群治,人民群众是无穷力量的源泉,社会之中蕴含着无限生机活力。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公民和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感,社会每一个细胞都焕发活力,社会的和谐稳定才能有“源头活水”。
壮大和谐力量
推行大调解机制,形成矛盾化解合力,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夯实基层管理力量,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让和谐的种子根植神州大地
变革是当代中国的主题。空前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各种矛盾和问题。和谐社会并非没有矛盾,也并非要掩盖问题,而是应该积极化解矛盾,努力解决问题。只有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主动正视矛盾,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不断为减少和化解矛盾培植物质基础、增强精神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才能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内部,将隐患消除在萌芽。
“调解”是中国的一大创造。20世纪60年代,以调解为主要特色的“枫桥经验”曾风靡全国。今天,在中国大地土生土长的“调解”经验重新焕发强大生命力。
“法院管不着、村居管不了、部门管不好”,这是许多矛盾纠纷的共性。但是,小矛盾也可能引发大冲突,小纠纷也可能引爆“火药桶”。如何化解?位于经济发达地区的江苏南通率先做起了“调解”的大文章。2003年4月,南通市创立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大调解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调解等调解机制进行有机结合,创建了从市到村、组的六级大调解网络。既关注百姓家长里短的“小问题”,又处理影响社会和谐的“大问题”,让老百姓不跑远路,不花钞票,不打官司,不伤感情,就地解决问题。
“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疑难纠纷不出县、矛盾不上交”。正在神州大地推行的“大调解”工作,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闸”,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夯实基层基础的“加固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大调解”,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调稳的是执政基础。
信访是矛盾问题的“晴雨表”,也是百姓冷暖的“温度计”。对信访问题的态度,不仅体现党委、政府对群众的感情,更关乎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能否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不仅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更事关党委、政府的执政能力。一些教训警示我们,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矛盾采取放任或“踢皮球”态度,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于矛盾而言,需要的是“终点站”而不是“中转站”。“终点站”如何建立?关键是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对基层社会管理资源和力量进行整合。在广东、重庆、天津、山西、内蒙古等地,乡镇(街道)建立的政法综治维稳中心正着力打造社会矛盾的“终点站”。在这里,镇街一级综治、信访、司法等部门集中办公,整合各方面资源,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监督落实,把分散的力量拧成了一股绳,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由单科门诊转变为联合会诊,形成统一受理调处信访及矛盾纠纷大综治大调解工作平台。综治维稳中心建起来,群体性事件降下去,“整合”为社会和谐增添了新动力。
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今天,群众上访正逐步为干部“下访”所取代。“以前,长途跋涉到城里上访,却不知道该找谁反映问题;现在,干部下访到家门口,当面了解情况还限期予以回复。”这是重庆市民眼中的变化。从2008年开始,重庆市启动了干部“大下访”工作,为广大群众开辟了一条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畅通渠道。连续3年,重庆每年组织20万干部下访群众,共走访群众200万人次,受益群众600多万人。面对面的沟通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成为党政部门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改进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
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存在于群众中间,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是党执政为民最为重要的组织基础。而发挥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作用,关键在于找到合适的“载体”。
几年前,“网格”一词在许多地方还少有耳闻。今天,“网格化管理”已经在全国各地开花结果,“网格”已经成为城乡百姓生活中温馨的字眼。
“天上有云,中间有网,地上有格”,在北京市东城区,“网格”实实在在地进入了人们的生活。根据完整性、便利性、均衡性、差异性原则,东城区将所辖区域划分成若干网格状的单元,由专门的网格工作人员对社区实施24小时动态、全方位管理。小到社区环境卫生、居民矛盾化解,大到社区党建、社会治安维护等,网格都能管,而且管得好。在浙江舟山,随着“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深入推进,“网格服务团队”已经成为群众心中“不撤走的服务队”。而今,浙江全省所有的乡镇(街道)和98.1%的村、98.3%的社区已实行网格化管理,一张张民情沟通之网、为民服务之网、平安建设之网正在形成。“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网格化管理为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开辟了新的天地、注入了新的活力。
夯实稳定基石
听民意、护民利、解民怨、化民忧,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将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
社会是否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发展是否科学。科学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而发展不科学极易导致社会不和谐。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这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要求,更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应有之义。
“拆迁”,是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绕不过去的一环,也是和谐社会建设需要跨越的一道坎。拆迁问题,社会广泛关注。而不断曝光的“野蛮拆迁”、“暴力抗拆”、“钉子户”等案例则不停地撞击着公众的神经,为社会制造着不和谐的音符。拆迁一片、和谐一片,是政府的目标,也是百姓的期盼。如何实现?河北省石家庄市的答案是“政府主导、民利至上”。几道“硬杠杠”为拆迁各方所遵循:征地拆迁方案必须80%的村民代表通过才能上报审批;90%的征地拆迁款必须归村民和集体所有;征地拆迁所得收益1/3分给被征地拆迁人员、1/3为被征地拆迁人员解决养老保险问题、1/3用于发展集体经济。正是由于做到了多为民谋利,不与民争利,才确保拆迁不影响百姓的幸福生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群众利益无小事。科技的发达为“小事”的解决提供了便利,也为“小事”变“大事”提供了可能。抓好百姓关心的一件件小事,防止“小事拖大”,杜绝“大事拖炸”,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在辽宁,百姓诉求有一个统一的“接收单位”——“民心网”。2004年,辽宁省纪委、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政务公开办联合创办了“民心网”,除了受理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和政务信息公开,“听取民意,为民办事”成为这个平台的重要任务和重要品牌。今天,以民心网为总平台,通过对省、市、县(区)三级民心网平台进一步整合的辽宁省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已开始成功运转,通过倾听民声,为民办事,反映民情民意,实现了群众诉求和政府回应的有效对接。
“打工”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道独特风景。“外来人口”、“流动人口”、“打工仔”、“打工妹”,尽管这些字眼并没有被贴上歧视的标签,但是,外来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却是一个新课题。而融入的效果如何不仅检验着当地政府的智慧,更关乎着当地社会的和谐。“家庭有房住、孩子有学上、就业有扶持、权益有保障、管理有创新”,今天,在全国许多地方,“流动人口”、“外来人口”等词语已经淡出了公众视野,取而代之的是“新市民”,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开始从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散,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的外地人和本地人正逐步享受同一片阳光。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以前关心能不能拿到工资,现在关心能拿多少工资”。在一些民营经济发达的省份,职工工资不再由老板搞“一言堂”,而是要进入“民主议事厅”,由工会牵头,企业老板代表、行业工会、企业员工代表举行三方会谈。工资协商不仅使职工收入稳步提高,更让职工的主体地位、民主意识得到空前提升。而让企业高兴的是,协商使得职工队伍更加稳定,以往跳槽、“挖墙脚”的现象大为减少,企业之间良性竞争的格局逐步形成。今天,工资民主协商已经成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
正是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才让各种消极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才使“和谐”成为中国社会的最强音。(求是理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