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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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牵引与重点。其中,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改革亮点颇多,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加快推进利率的市场化。利率市场化不仅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重要条件,也是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一、利率市场化是全球性趋势
什么是利率市场化?较为一致的观点有两种:一是政府放开对存贷款利率的直接行政管制,解除对银行存贷款利差的保护,靠市场供求决定资金的价格;二是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形成,即在市场竞争较充分的情况下,任何单一的市场主体都不能成为利率的决定者。实际上,这两种观点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利率市场化是由政府推进的一项改革,政府放开利率管制的过程就是由市场主体通过竞争机制决定利率的过程,其目标是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金融机构,由后者根据资金状况和对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利率,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金融市场利率为中介、由供求关系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
为什么要推进利率市场化?从各国经济发展经验看,利率管制往往造成实际负利率,导致资金利用效率低下,抑制了经济增长。由于资金价格受到了行政性压低,一方面金融体系吸收国内储蓄的能力被削弱,造成了资金供给不足;另一方面,过低的利率又刺激企业对资金的过度需求,造成资金需求远远大于资金供给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形成资金分配的固化,弱势的中小企业很难获得资金,被排除在金融体系之外。改革就是要减少人为因素对金融的影响,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在资金分配上的功能,消除金融抑制,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普遍采取利率管制的政策。政府管制利率的直接目的在于通过行政方式压低资金成本以推动经济的增长,以及通过限制竞争来保持金融系统的稳定。上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以及石油危机的冲击,各国饱尝通货膨胀高企和经济增长停滞之苦,开始放弃过多干预市场的政策,由此展开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美国自1980年开始利率市场化改革,于1986年废除了对存款利率进行管制的Q规则;日本自1977年允许商业银行承购国债上市销售,至1994年放开全部利率管制;90年代末,印度、印尼、韩国等国也在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推动下进行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市场化大大推动了这些国家金融体系的建设,降低了金融成本,提高了市场效率,促进了经济增长。
二、我国利率市场化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推进的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是积极有序推进的。就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而言,早期的改革侧重于理顺商品价格,建立和完善商品市场,迄今已实现95%以上的商品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开始强调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逐步建立和完善生产要素市场。资金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利率是资金的价格,利率市场化是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的重要内容。在借鉴其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总体思路是“先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利率市场化,后存贷款利率市场化”。
第一,先行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1986年1月,国务院颁布《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专业银行资金可以相互拆借,拆借期限和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1995年11月,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人民银行撤销了各商业银行组建的融资中心等同业拆借中介机构。从1996年1月,所有同业拆借业务均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网络办理,从而生成了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CHIBOR)。1996年5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取消同业拆借利率上限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由拆借双方根据市场资金供求自主确定。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正式放开,标志着利率市场化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
第二,放开债券市场利率。1991年,国债发行开始采用承购包销这种具有市场因素的发行方式。1996年,财政部通过证券交易所市场平台实现了国债的市场化发行。1997年6月,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和现券交易价格实现了市场化。1998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首次通过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以公开招标方式发行了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实现了市场化发行。1999年10月,财政部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利率招标方式发行国债,从而完成了债券市场利率的市场化改革。
第三,推进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我国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思路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新世纪之交,我国开始新一轮外汇利率管理体制改革,2000年9月放开了外汇贷款的利率。1999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试办长期大额协议存款业务,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从2002年2月开始,协议存款试点的存款人范围扩大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已完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改革试点的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03年11月,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获准与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开办邮政储蓄协议存款。2004年10月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实现了阶段性目标。
2013年7月,我国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这一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紧接着,为适应贷款利率市场化的需要,2013年10月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放开贷款利率,意味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对于我国利率体系中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利率即存款利率的放开也给出了时间表。
三、利率市场化改革仍需付出巨大努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就是要进一步放开货币资金这一生产要素的价格,推动金融市场由低水平市场向高水平市场转化,最终形成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由于货币资金及市场利率在经济活动中日益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利率市场化改革注定是一场更深刻、更艰难的改革。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行进到一个关键节点上,即进一步放松并最终放开对存贷款利率的管制,逐步减少并最终取消对汇率形成过程的干预。货币资金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它是各种实体商品、实体财富的一般等价物,具有最广泛的通用性和最快速的流动性。其他任何资源,只有能够转化为货币资金,才有可能成为可以买卖的商品,才能进入市场流通。资金作为其他资源的“化身”,还是调节这些资源最基本的工具。因此,如果资金资源没有商品化,即利率没有实现市场化,市场经济就很难走得更远。
目前,由于存贷款利率受政府不同程度的管制,导致我国利率总体水平偏低、利率结构不合理、差别利率政策不完善、社会借贷资金供求关系不均衡,从而产生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存贷款利率利差较大,是商业银行主要的利润来源,导致银行缺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动力;商业银行将其资金广泛用于“直接信贷”,更愿贷款给风险较低而利润稳定的大型企业和政府支持的项目,而急需资金的中小微企业和农业项目却资金匮乏;低利率导致的超额资金需求使得资金分配往往根据借款者的私人交往甚至回扣来进行,极易滋生腐败现象;在通胀预期下,一部分资金从银行流出,投资于各种收益较高的金融产品或私人项目,产生大量的民间借贷活动,实际上突破了利率管制,形成了新的“利率双轨制”和所谓“影子银行”。
可以预见,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我国存款利率将在条件成熟时放开,最终建立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存贷款利率、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和引导的利率形成和运行机制。但是,从其他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看,放开存贷款利率特别是放开存款利率面临巨大的挑战。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不但银行业本身的竞争会加大,整个金融业也面临着外部冲击。如果没有配套改革的跟进,出现金融监管不力情况,将带来一系列问题甚至导致更大的金融风险甚至危机。例如,存贷款利率放开后,大的金融机构凭借其规模和实力,能够比较容易地获得社会金融资源,继续投资于收益稳定的企业和项目,而中小金融机构迫于生计不得不高息揽储,被迫投资于利率高而风险更高的企业和项目。如果缺乏监管或者监管不力,类似于美国次贷危机的情况就有可能重演。
因此,推进利率市场化,必须将市场供求决定利率和中央银行监管调控结合起来,从两个方面同时加大改革力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金融行业进行适度竞争,尤其要利用好利率作为资金价格的信号功能,引导金融资源实现配置优化。具体来说,利率市场化既包括利率水平和波动幅度的市场化,也包括金融机构准入和退出的市场化,还包括利率管理方式的市场化,只有在各个环节的改革相互匹配,才能使金融市场有效运行起来。另一方面,加强金融监管和货币调控,具体包括建立适应利率市场化的金融监管工具和手段、加强监管协调、培育货币调控的价格型工具等。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较为成熟的基础上,推进汇率市场化,并进而推进资本账户开放,使国际资本的流动为我国经济发展所用,使其波动能被汇率、利率波动较好的对冲。考虑到汇率制度对国内利率政策独立性的影响,在推进利率市场化过程中,有必要进一步扩大汇率波动幅度,提高汇率弹性,以减轻国际跨境资金流动对国内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影响。
(作者: 赵忠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