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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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轮训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要求,这次轮训的对象为市直部门(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县(市)区级干部,县(市)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和市国资委管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轮训要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为基本教材,把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的主题、过去五年和十年党和国家取得的新的历史性成就、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重大部署、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及市委关于“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等作为主要内容。通过学习大会文件、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研讨交流,引导干部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在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通知》强调,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市管企业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集中轮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带动广大干部的学习。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作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辅导报告,并抓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制定培训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质量,明年6月底前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轮训一遍。要加强对轮训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培训纪律,培育良好学风,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学习考核,确保轮训任务落到实处。凡是列入培训范围的领导干部都必须参加培训,严格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缺席者要进行补训。要及时总结推广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经验和典型,确保轮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