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我市发挥优势推行“文化普法”

发布日期:20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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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市纲要的关键一年,为了更好地推进普法工作,积极参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在2012年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文化普法”活动,结合文化系统特点,发挥文化系统优势,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丰富多彩的文化载体中,推行“文化普法”。
一是鼓励法制宣传类群众文艺作品创作。为迎接2013年将在我市举办的十艺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积极推进群众文艺创作工作。在大量的群众文艺创作成果中,涌现出了部分法制宣传类作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严格把关,因势利导,鼓励法制宣传类群众文艺作品的创作,推动法制教育与群众文化艺术相结合。二是将法制教育与公益文化演出活动相结合。2012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结合各类公益性文化演出活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欢庆十八大·喜迎十艺节”广场文化活动和文艺院团送戏进社区、进农村、进部队、进学校等公益性演出活动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法制教育类节目,使法制教育以生动的形式出现在群众身边。三是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电影放映工作相结合。结合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和社区公益电影放映工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计划选取优秀的法制教育类影片进行公益性放映。同时,还将配合省法制办在我市进行的“六五”普法“六进”宣传试点工作,开展千场电影进机关、学校、社区、厂矿、农村、企事业单位放映活动,将法律知识和影片一起免费送到老百姓身边。四是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农家书屋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农家书屋效能,开展“文化普法”和“文化助廉”活动,在为农家书屋配送的出版物中继续投放一定比例的法制宣传类出版物,内容贴近农民生活,将普法工作和社会主义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相结合。五是利用公共文化资源优势,举办各种文化展览。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乡镇(社区)文化站、农村文化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发挥资源优势,灵活运用各类资源,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以法制教育宣传栏、图片展、摄影展等方式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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