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1-30
信息来源: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激励“出作品、出人才”,根据《济南市“泉城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精神,开展第二届泉城文艺奖的评选工作。
泉城文艺奖是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文艺奖,是济南市文学艺术界的综合性文艺奖。该奖所设“艺术作品奖”每年评选一次,“文学创作奖”和“艺术突出贡献奖”每三年评选一次。按照规定,第二届泉城文艺奖评选“艺术作品奖”,评选范围为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电视(电影)、民间文艺、艺术评论与艺术理论共11个门类。自即日起,面向市内各界征集参评作品,申报作品的截止日期是2011年12月9日。济南市泉城文艺奖评审委员会设在市文联,相关评奖文件可登录济南市文联网站(http://www.jnswl.gov.cn/)浏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