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下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金融办反馈巡察情况,标志着十一届市委首轮巡察对10个市直部门(单位)的反馈工作全部完成。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自5月5日起,市委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市残联等10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文涛作了重要讲话,对首轮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从巡察情况看,首轮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问题93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58条,提出边巡边改事项64个。各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四个意识”不强,党的领导弱化。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政治意识不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时有发生。二是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基层党建薄弱,存在长期不换届情况;党建制度不完善。三是“两个责任”抓而不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不力;派驻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内部管理不严格。四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问题禁而不止;收受节礼、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依然存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在一些单位仍较为突出。
按照“双反馈”的要求,市委各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原原本本进行反馈,做到直指问题,说透说痛,起到红脸出汗、警示震慑作用。
市委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政治巡察要求,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制定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对账销号、逐项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各被巡察单位表示,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面认领,诚心接受,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建立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逐项对照检查,深挖问题根源,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