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倡导“零燃放” 共筑“泉城蓝”

天桥区打出“禁燃禁放”组合拳

发布日期:2018-02-09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1月23日,在药山街道社区烟花爆竹回收点,社区居民自发将家中剩余的烟花爆竹上交,凛冽的寒风抵挡不住他们的置换热情;1月25日,纬北路街道“泉城禁放我响应、我行动、我监督”活动启动,300余名志愿者加入,8000余份《致居民的一封信》发出,力争不漏一户……这仅仅是天桥区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贯彻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动员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进一步营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提升广大居民群众对禁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天桥区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誓将“禁燃禁放”工作进行到底,保护泉城碧水蓝天。
  迅速部署广泛引导居民自觉禁鞭
  天桥区第一时间下发了《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动员工作方案》,要求全区各街道部门、各级文明单位把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动员作为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有力抓手,按照宣传工作零死角、动员发动进户入室的工作要求,做到舆论宣传长流水、不断线,分量重、声势强。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
  天桥区各有关单位通过社区报、微信、短信等开展广泛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多种方式,深入商超、重要路口、农贸市场、小区等场所加大禁放宣传,提高市民群众创城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同时,发动社区党员带头参与到禁放工作的宣传中,重点在全区社区、学校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发放“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共建绿色文明家园——致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朋友的一封信”,通过进室入户、公共场所随机发放等方式,引导社区居民自觉禁放烟花爆竹。
  全民动员志愿服务活动百花齐放
  团结就是力量。天桥区全面组织发动各级各类志愿者,在主要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文明引导、文明劝阻活动,走街入户开展宣传教育。依托网格员、社区楼组长,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运输、燃放、携带等行为的管理督查,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强社会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
  各街道社区志愿者组织志愿巡逻队伍,加强日常巡查中对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关注力度;志愿者队伍与公安部门协调配合,全面做好禁放工作,将各机关宿舍、居民小区、商业业户、宾馆饭店、企业单位、建筑工地等作为重点场所,耐心细致、千方百计把宣传引导工作做深做实。
  同时,该区搭建市民群众参与平台,组织开展烟花换礼品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各街道办在社区居委会设立了烟花爆竹置换点,积极鼓励居民主动置换烟花爆竹,自觉放弃燃放行为。区书法家协会主动与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对接,在社区开展烟花爆竹换书法作品活动。全区中小学校以“小手拉大手”为主题,面向全区所有中小学生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享泉城碧水蓝天——致天桥区广大市民的一封信》,教育广大中小学生带头并劝阻父母、亲友等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
  落实责任禁放工作纳入监督考核
  为保证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动员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天桥区把宣传动员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全区禁放工作督导考核重要内容,按照工作安排,区文明办组成多个专门督导检查组,每周对各街道组织入户宣传和禁放志愿者巡访劝导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反馈情况,对不作为行为和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批评。
  下一步,天桥区将继续加大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宣传条幅等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全区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依托网格员、楼组长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违法销售、运输、燃放、携带等的管理督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管;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辖区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假期。
编辑:高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