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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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推进大会精神,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经研究决定,从今年5月至年底,在全市机关广泛开展“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基层”(以下简称“三服务”)主题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坚持“以群众为根本、以实践为标准”,以“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基层”为主题,努力在优化服务环境、破解发展难题、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四个方面着力推进,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全心全意为企业、基层和群众服务,在全市形成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生动局面,努力在“发展更好、城市更靓、管理更优、生活更美”上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1、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强化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以群众满意、高兴、赞成为标准,进一步端正为群众服务的根本态度。畅通问计于民、倾听民声的渠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着力从群众最急、最盼、最需、最关注的问题入手,扎扎实实为群众办一批好事、实事,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更加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2、千方百计服务发展。牢固树立效率第一、发展第一的理念,紧密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深入查找影响发展的制约因素,制订促进发展的具体措施,提高推动发展的工作标准,完善服务发展的制度机制,切实在高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下工夫,在促进投资项目落地快、投产快、成长快、发展快上下工夫,在想干事、会干事、快干事、干成事上下工夫,为加快省会科学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提供有力保证、营造浓厚氛围。
3、满腔热情服务基层。下移工作重心,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建立完善工作联系点制度,积极探索深入基层、方便基层、服务基层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有效减少基层的麻烦、减轻基层的负担,努力把工作做在机关、把效果体现在基层,把困难留在机关、把方便让给基层,切实为基层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更新观念、开阔思路。在认真学习文件、深入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讨论,进一步更新观念、开阔思路,凝心聚力、推动发展。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学习讨论。要把开展学习讨论与推进“治庸治懒治散”结合起来,针对当前机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强化“四种意识”:一是宗旨意识,做到心里始终装着群众、做事始终想着群众、工作始终为了群众,着力解决群众观念淡薄、群众感情不深的问题。二是发展意识,坚持自觉围绕大局、积极创先争优,着力解决干事激情不够、标准不高、视野不宽的问题。三是危机意识,敢于正视问题不足、直面困难矛盾,着力解决工作责任心不强、求稳怕难的问题。四是服务意识,积极主动、真心实意、优质高效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刁难”的问题。
2、公开承诺践诺。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特点,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各方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内拟办理的实事项目;针对在工作方式、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紧密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订具体改进措施。对拟办理的实事项目和改进工作措施,要进行细化量化,排出具体要求,明确完成时限,落实工作责任,逐一列出单子,分别在服务区域、服务对象中公开作出承诺,并建立工作台帐,完成一项销一项,逐项落实践诺,以立说立行、说到做到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各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特别是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都要紧紧围绕“三服务”,全面进行公开承诺,主动践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3、联系结对基层单位、困难群众。继续深化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深入基层、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市委和县(市)区委管理的干部都要直接联系1个以上基层单位、结对帮扶1户以上困难群众,市和县(市)区机关各部门的处(科)室或党支部也要从实际出发,直接联系结对1个基层单位、1户困难群众,通过走访慰问、座谈访问、蹲点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帮助基层单位和困难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4、全程直接服务重点项目。围绕加快推进全市重点工作,由主要责任部门(单位)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对全市招商引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直接联系、全程跟踪服务。重点联系服务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工业项目、城市功能区块、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围绕申报审批、规划衔接、征地征收、招商引资、推进突破等提供点对点服务,促进重点项目迅速落地、达产见效。通过全程服务、跟踪督办,及时发现行政审批、业务服务流程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逐步建立和形成环节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行政审批服务长效机制。
5、健全完善提速提效机制。进一步推行“阳光政务”,将工作流程、职责、环节、时限、责任人、投诉渠道等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改进审批方式,加快行政审批职权的集中和整合,推行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网上审批、并联审批、集中审批、一站式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落实各项服务制度,坚持并落实好公开承诺制、挂牌办公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清理影响机关效能的文件规定,严厉查处“吃、拿、卡、要”和“推诿、扯皮、刁难”等不良行为,最大限度地方便基层、服务群众。
6、主动上门面对面服务企业。紧密结合部门职能特点,由部门领导带队,机关人员参与,主动为企业上门服务。重点走访困难企业以及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帮助和指导企业充分用好用足各项扶持政策,发现并培育一批高成长企业,着力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在政策支持、融资保障、转型升级、扩大市场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7、集中组织“一线服务月”。为有效组织好“三服务”主题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相对集中1个月左右时间,推动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下基层、进农村、入企业,开展“一线服务月”活动。通过辅导宣讲、蹲点调研、破解难题、兴办实事、提出扶持措施等,集中解决联系服务的基层单位、重点项目、企业、村(社区)和困难群众遇到的突出问题,做到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检验。
三、活动安排
1、迅速动员启动。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市机关“三服务”主题活动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三服务”主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本单位“三服务”主题活动。各部门(单位)都要于5月中旬前完成动员启动,确保发动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党员,迅速掀起开展“三服务”主题活动的热潮。
2、深入学习讨论。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党员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紧紧围绕“三服务”,结合推进“治庸治懒治散”,认真查找本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干部在工作方式、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广泛开展讨论,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方向。
3、细化服务内容。各部门(单位)都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研究确定在“三服务”主题活动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年内拟办理的实事项目和改进工作方式、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的具体措施,逐一列出单子,于
4、有序推进工作。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有序推进、扎实做好公开承诺践诺、联系结对基层群众、服务重点项目、健全完善提速提效机制、上门服务企业、开展“一线服务月”等各项工作。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组或机关工委负责对各部门(单位)有关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公布。
5、进行总结考评。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实现“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基层”常态化。按照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核评价工作安排,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对机关“三服务”主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检查考评。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视情况取消有关评先树优资格。适时召开全市机关“三服务”主题活动总结大会,对开展“三服务”主题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市直各部门(单位)要于
四、组织领导
开展“三服务”主题活动,是贯彻落实“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各项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这次“三服务”主题活动由全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要及时调整充实组织机构和工作力量,将“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时作为“三服务”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全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巡视督导组及社会监督员要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2、狠抓工作落实。既要系统全面、周密细致、科学谋划,又要明确时限、讲求效率、注重实效。各部门(单位)对“三服务”主题活动中确定的工作任务,特别是年内拟办理的实事项目和改进工作方式、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的具体措施,实行台帐式管理,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办成、办好一批涉及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让基层群众真切感受到开展“三服务”主题活动的成效。
3、领导干部带头。各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公开承诺践诺,带头联系结对基层群众,带头联系服务重点项目和企业,带头落实机关工作提速提效的各项制度措施,带头办实事、解难题,特别是对关系民生、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包挂、全程负责,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出榜样。要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所分管或联系的基层单位和党组织“三服务”主题活动的开展。
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务必于6月上旬前报市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