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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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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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1 来源:
团市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工作始终,与团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经常化与规范化。
2月5日,团市委召开了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书记赵毅分别与各党组成员、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委属各单位负责人签定了《共青团济南市委廉政目标责任书》,团市委党组具体负责抓好目标责任的落实和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党组成员、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委属各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目标责任,严格根据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规定,履行廉政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增强法制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
围绕廉政责任书的落实,团市委党组要求全体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规定,学习身边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勤政廉政典型,自觉做到“五不许”(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赌博;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进一步增强了“人人代表机关形象”的责任意识,在团市委机关形成了团结一致,奋发进取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