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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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天桥区积极行动、先行先试,出台了《济南市天桥区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制。目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医保办等5家事业单位已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并于近期公示业务范围清单。
主要任务坚持“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单位职责,以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文件为基础,对事业单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出处明确合法、准确无误。二是明确业务范围,结合有关政策法规和资质认可、执业许可,按照公益服务、经营服务、其他等类别,编制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三是明确工作标准,研究确定单位各项业务需要达到的目标要求,对面向群众提供公益服务的事项,单独制定公益服务标准和流程图。
把关环节要求“两度审核”。“一审”,由主管部门汇总上报所属试点单位业务事项清单,区事改办初审后提出完善意见并反馈。“二审”,由主管部门指导试点单位结合“一审”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内容,上报补充意见,区事改办充分征求相关职能部门、试点单位服务对象意见后,形成事业单位业务清单送审稿,交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审定并公布。
工作安排把握“五个阶段”。一是全面梳理阶段,试点单位对照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文件等各类规范性文件,对本单位业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汇总。二是集中审核阶段,区事改办按照两审工作程序,对事业单位上报的业务事项清单进行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审核。三是审定公布阶段,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对试点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进行依法核准,向社会公布。四是运行监管阶段,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做好与法人登记、绩效考核、“双随机”抽查等监管工作的统筹衔接,发挥清单基础性作用。五是总结评估阶段,对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在全区范围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