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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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市编办及时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调整部分权力事项要素,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
这次优化调整权力事项工作,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及省气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联合发文的通知》(鲁气发〔2016〕31号),按照简政放权、精简行政权力事项的要求,对由市气象局移交的和明确由专业部门负责的权力事项,采取调整市城乡建设委、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的6项行政权力事项设定依据的方式,分别整合纳入相关部门的现有权力事项,不再单设行政权力事项。
同时,市编办公布了调整规范后的相关事项目录,要求各有关部门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已纳入《市级下放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权力清单》且需调整事项要素的,由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市级目录调整情况同步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