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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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全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会议在龙奥大厦召开,回顾总结去年绩效考核工作,安排部署今年考核相关工作。会议由市编办主任董建武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林书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编办副主任许建勇传达了《2016年度济南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在总结2015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考核指标、考核方式、等级评定、结果运用入手,采取四个方面的创新措施,着力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一是调整综合指标设置,相应减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分值权重,适当增加组织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内容。二是在保持专项指标分值不变基础上,适当减少主体业务开展、社会效益情况所占分值,增加社会评价内容,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自行确定评议方式。需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社会评价工作的,其调查结果将直接反馈主管部门。三是增设了加分项目。区别国家、省、市三级奖励情况,分别给予3分、2分、1分的加分,同一奖励不重复加分。实行加分上不封顶,激励事业单位争先创优,提升公益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创新考核方式。今年考核,采取两种创新方式。一是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选派人员随机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组,对教育、水利、农业、文广新、卫生计生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进行重点考核。二是结合即将开展的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将检查结果作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综合指标得分依据,对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不再进行涉及综合指标内容的考核。
(三)进一步严格等级评定。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对照考核内容要求,科学合理对事业单位进行量化赋分,评出A、B、C三个等级。对可能评为A级的单位,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及环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出具的意见,根据《实施方案》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存在“一票否决”问题的,坚决取消相关单位的A级评定资格。对可能评为C级的单位,结合事业单位自查自评、主管部门综合考核,以及《实施方案》明确可直接确定为C级的11种情形,审慎作出等级评定建议,按程序提交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研究。
(四)进一步落实结果运用。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对不同考核等级的奖惩措施进行了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