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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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十届市委常委会第141次会议关于向高新区管委会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权限的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近日,市政府公布《市级下放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权力清单》,下放权力事项共计3250项。
为做好这项工作,市编办、高新区管委会与市直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抓好落实。一是及时行动,有序推进。市编办集中力量加强对行政权力下放工作的督促指导;高新区管委会认真梳理拟承接事项,并与市直有关部门沟通对接。6月20日,根据市领导指示,市编办、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召开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高新区协调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快落实步伐。二是积极对接、摸清底数。高新区管委会书面征求各部门放权意见,市直有关部门按照“以下放为原则,不放为特例”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意见进行逐项确认,对确实不宜下放事项,提出理由和依据。三是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市编办根据高新区管委会与市直部门沟通和汇总情况,组织专门力量,按照统一的标准和原则,逐部门逐项目进行审核,形成《市级下放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权力清单》,经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由市政府行文公布。
市政府公布《市级下放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权力清单》的同时,对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做好承接落实工作。高新区管委会应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清单》,及时制定承接方案,并结合承接能力、实施条件等实际情况,分步分批承接,及时动态调整和公布《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权力清单》。对已承接的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对尚未公布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仍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行使。二是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对高新区管委会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要提出衔接意见和落实措施,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高新区管委会规范行使相关行政权力,杜绝接放脱节、权力真空、监管空白、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三是要加强清单动态管理。遇法律法规立改废和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等涉及行政权力事项变动,及时按程序调整市级和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权力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