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市中区强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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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中区编办以“科学界定、政策保障、多元监管、示范带动”为工作主线,不断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全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一、科学界定范围,聚焦试点工作发力点
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目的是通过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最终实现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的最大化,让人民群众最大限度享受改革红利。鉴于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特点,其更适于在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社会关注度较高、利益关联方较多且机构规模较大的事业单位运行。因此,经过仔细酝酿和筛选,最终确定区文化馆、济南市纬二路小学、区人民医院为首批试点单位,旨在建立以理事会、管理层为主导,决策、执行、监督协调统一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
二、完善框架体系,构建试点工作制度屏障
本着不等待、不观望、务实创新的态度,认真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吸取先进经验做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政策引领,不断完善试点工作框架体系。一是拟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成立市中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总体的指导、管理和协调。结合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和分类改革要求,研究制定《市中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实施范围、试点任务及实施步骤,为推进试点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完善治理框架,提供制度保障。将理事会作为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监督机构,理事长一般由主管部门选派担任,以便理事会跳出试点单位层次,提升站位,更有利于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理事会注重引入服务对象和公众代表参与,与政府部门和举办单位、事业单位代表各占理事总数三分之一,最大限度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监督权。管理层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单位日常运行管理,其人员由理事会提名或任命。三是建立组织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充分调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找准定位,不包办、不代办、不越权,重点负责政策制定及沟通协调。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不同行业试点工作主题鲜明,特色突出。
三、强化多元监管,助力试点工作规范发展
始终坚持改革的方向和原则,保证事业单位发展活力,研究制定决策失误追究、信息公开、审计、绩效考核和信用评价等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监管体系,确保试点工作始终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前行,防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走样、变味。
四、坚持点面结合,凸显改革示范带动效应
首批试点单位中,区文化馆和济南市纬二路小学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基础上,分别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理事会章程。去年底,区文化馆、纬二路小学理事会相继正式挂牌成立,并组织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会议。经过半年的运转,区文化馆、纬二路小学的试点工作效果初显,为全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有力的借鉴作用。目前,区人民医院相关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前期研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及理事会章程,确认了理事名单,并积极与市五院、市口腔医院进行沟通,及时跟进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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