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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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编办通过合理设置机构、科学配备人员编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一是规范机构设置。县(市)区司法局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进一步规范完善乡镇(街道)司法所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并分别明确职责任务。二是充实加强工作力量。将省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全部用于充实社区矫正任务重、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的县(市)区司法所。县(市)区司法局机关要调剂不少于3名政法专项编制,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精简县(市)区司法局机关编制,充实司法所人员编制。三是各县(市)区结合实际,通过考录、安置、调配等方式,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机构编制调整,我市将构建起市、县、乡镇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