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山东省济南市五项措施巩固深化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成果

发布日期:20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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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效果,济南市在顺利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基础上,采取五项措施,对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深化。
一是做好事业单位分类的后续工作。分类意见下发后,通过电话沟通、分组座谈和上门面谈等形式反馈分类结果,做好部分部门的解释工作,对潜在不稳定因素做出预判和前置处理。
二是抓好改革配套政策制定与培训。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积极协调组织、财政、人社部门起草改革配套政策,先后印发了《济南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六个配套文件,形成了较完备的改革配套政策。举办全市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解读培训班,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在全省17市中率先明确经费形式与分类类别挂钩。以2016年度财政预算为契机,将分类结果与经费类型挂钩,认真落实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公益一类由财政予以经费保障,公益二类根据业务特点和财务收支状况由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公益三类实行经费自理。通过实现事业单位类别与经费保障形式的衔接,有效避免为分类而分类及分类结果与实际执行“两张皮”,强化了分类的实质意义。
四是落实17项重点改革任务。分类后,按照“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提高公益服务水平”的要求,进一步将改革重心转移到理顺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方式上来,研究提出17项重点改革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牵头和参与部门及时间表、路线图。
五是探索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自2015年起,新建中小学一律不再明确行政级别,并选择历下区作为改革试点;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继续探索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结构,在公共文化机构、公立医院、学校增加试点单位33家,指导市群众艺术馆等单位研究拟订《章程》,组建理事会,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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